《關于進一步推進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的通知》解讀
一、出臺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的需要。省人社廳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的通知》(湘人社規〔2023〕9號)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動各項工作任務順利推進。
二是做好就業見習管理工作的需要。湘人社規〔2023〕9號文件對就業見習政策執行中部分關鍵細節并未做明確規定,亟需進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確保全市基地認定、崗位募集、人員招募和補貼發放等系列工作順利開展。
二、依據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實施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7號)及《關于進一步推進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的通知》(湘人社規〔2023〕9號)。
三、主要內容
《通知》共四部分,對就業見習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從見習對象、見習崗位、見習對接、服務平臺、見習管理、跟蹤幫扶、見習基地管理七個方面部署了工作任務,明確了補貼支持、稅費支持、保障激勵三類支持政策,強化了組織領導、工作推進、示范引領、宣傳引導四個工作要求。具體內容包括:
(一)總體要求
聚焦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登記失業人員需求,著力廣覆蓋、提質量、優服務,做到數量有保障,確保全年募集崗位總量及組織參加就業見習人數完成目標任務,確保有見習意愿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都能獲得見習機會;質量有提升,發布一批示范性崗位,積極申報創建國家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單位,增強見習吸引力;服務有品質,完善見習供需對接平臺,加大就業見習組織力度,提升見習服務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是明確見習對象為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和16-24歲的登記失業人員。
二是要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每年要提供不少于10個見習崗位,提升崗位募集質量。
三是增強見習對接效率,積極發布見習基地清單、崗位目錄清單和服務機構聯絡清單,開展各類線上線下就業見習招募活動。
四是使用統一的省級就業見習服務平臺。
五是強化就業見習事前、事中、事后規范管理。
六是鼓勵見習基地積極留用見習期滿人員,對見習后未留用人員做好后續就業幫扶。
七是嚴格就業見習基地認定和退出機制,加強見習基地管理。
(三)支持政策
主要從補貼、稅費、保障三方面給予支持:
一是對吸納就業見習的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
二是見習基地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符合稅收法律及其有關規定的支出,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是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不視為就業,見習期滿后可按規定參照應屆畢業生享受有關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主要從組織領導、工作推進、示范引領和宣傳引導四個方面對全市開展就業見習工作進行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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