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副書記、鄉長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經濟、生態、國土、農業等工作。
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兼管政協工作)
主管統一戰線、民族宗教、政協聯絡工作。分管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商務、供銷、統計(含工業)、招商引資、財貿金融、統計、工會、鄉村振興等工作。分管財政辦公室。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主管人大工作。具體負責召集并主持主席團工作,組織召開人大會議,閉會期間依法組織代表開展監督工作,做好代表管理服務工作,落實上級人大部署,做好黨委安排的中心工作。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
主管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矛盾糾紛調處、信訪維穩等工作。分管平安法治辦公室,聯系司法所。
黨委委員、副鄉長
主管民兵武裝、退役軍人服務工作。分管應急管理、建筑施工安全、項目工程、交通、電力等工作,統籌協調經濟發展相關工作。分管退役軍人服務站、應急事務中心。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管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作風建設等工作。分管督查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主管基層黨的建設、績效考核、干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老干、黨員、駐村幫扶等工作。分管共青團、機關日常運轉、維修維護、政府采購、辦文辦會、“12345”工單、紅網、問政湖南、市長信箱、省長信箱等工作,組織協調轄區內志愿者開展工作。分管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鄉長
主管宣傳、意識形態、文明創建工作。協管黨政工作,協管機關日常運轉、維修維護、政府采購、辦文辦會等工作。協管黨政辦公室。
副鄉長
分管民生事務、婦聯、衛生健康、社會救助、殘疾人事務、文旅融合,協調優化營商環境事務、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政務公開等工作,聯系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分管民生事務辦公室,聯系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人大副主席
負責協助人大主席工作。做好黨委安排的中心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長
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統籌協調轄區內派駐機構和本級執法力量,開展本轄區綜合執法等工作(具體為村民建房巡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場監管、城建城管、環保執法等領域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