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聯系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紀檢監察辦,落實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經濟工作,主管民生事務,經濟發展工作。聯系財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事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司法所、生態事務中心、應急事務中心、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等,落實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
工會主席,負責統戰、黨風廉政建設、工會、政協聯絡工作,主管黨政辦公室。協助負責黨建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工作。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負責主席團工作,代表聯絡工作,選舉任免等工作。主管代表意見建議辦理,代表活動等工作。協管民生事務辦,聯系中心校、寧鄉五中、三醫院、敬老院、雙明村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協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管紀檢監察辦,負責機關干職工日常督查、作風建設和工作督查。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
負責宣傳和意識形態、文明創建、財貿工作,主管生態事務中心和財政辦公室,聯系自然資源所。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
負責政法綜治、維穩、信訪及應急事務工作,主管平安法治
辦、應急事務中心、司法所,聯系派出所、市監所、法庭等。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武裝、退役軍人服務、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主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退役軍人服務站,聯系交管站、交警中隊、城管隊等。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團委書記、婦聯主席、科協主席,分管黨建、組織人事、黨員“三亮三比”等工作,主管黨建辦公室,聯系離退休總支、老干、關協等。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副鎮長
負責農業農村等工作,主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人大副主席
協助人大工作。主管代表聯絡站工作,代表履職積分管理,代表日常履職、述職等工作。協助主席團日常工作,代表職絡、代表活動、來信來訪辦理等工作。協管經濟發展辦,聯系供電所、回龍山景區、泉井村等。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依法依規依政策承擔雙鳧鋪鎮黨委、雙鳧鋪鎮人民政府交辦的集鎮管理、道路交通、市場監管等領域的相關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