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鄉市委政法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2021年度寧鄉市委政法委部門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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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寧鄉市委政法委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十、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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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寧鄉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部門職責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長沙市、寧鄉市黨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不斷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2.組織和指導全市政法部門的領導班子建設和政法干部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及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干部;3.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檢查督促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和工作任務的落實;4.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5.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制定完善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6.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嚴格執法,秉公辦案;組織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督促和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負責對政法部門執法監督工作的黨內監督;7.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針對政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8.指導檢查鄉鎮(街道)及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辦理省、長沙市黨委政法委、寧鄉市委及市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寧鄉市委政法委為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單位內設辦公室、政工室、執法監督科、綜治督導科、維穩指導科、反邪教協調科5個科室,下設網格中心副科級事業單位。2021年實有在職在編干部職工43人,臨聘人員1人,退休11人。
(二)決算單位構成。寧鄉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寧鄉市委政法委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寧鄉市委政法委部門本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470.55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198.44萬元,增長15.6%,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政策性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470.5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88.25萬元,占94.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82.3萬元,占5.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470.5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79.22萬元,占66.59%;項目支出491.33萬元,占33.4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88.25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222.29萬元,增長19.06%,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以及上級政策性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388.2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4%。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增加222.29萬元,增長19.06%,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以及上級政策性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388.2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28萬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1232.92萬元,占88.8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58萬元,占5.37%;衛生健康支出37.52萬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42.95萬元,占3.1%。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355.1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388.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3萬元,支出決算為0.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3 %,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控制、厲行節約。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
行政運行支出年初預算為769.79萬元,支出決算為824.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7 %,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以及省級政策性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 430 萬元,支出決算為408.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0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加強內部控制、厲行節約,以及一般性開支的減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74.58萬元,決算為74.5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1行政單位醫療和公務員醫療補助項(項)。
年初預算為37.52萬元,決算數為37.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42.95萬元,決算數為42.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 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79.2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12.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 82.9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166.9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7.05%,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差旅費、郵電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其他交通費用等。與上年相比增加143.34萬元,增長17.15%,與本年度預算相比,增加54.08萬元,增加5.8%,主要是因為人員的增加和上級政策性增加。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1.05萬元,完成預算的5.3%,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 0 萬元,支出決算為 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1.05萬元,完成預算的5.3%,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關加強內部控制,狠抓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標準,與上年相比增加 0.47萬元,增長44.7 %,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上級督導接待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 0 萬元,支出決算為 0 萬元,決算數與上年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05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 0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 0 萬元、占0 %。其中:
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05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8個、來賓108人次,主要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省級督導、上級工作督導及兄弟區縣市來寧學習考察發生的接待支出。
2.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十、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6.9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9.46萬元,增長35.62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以及政策性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開支會議費??8.93 萬元,用于召開市委政法工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平安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會議,人數 2800余人次,內容為會議場租、會議資料費、總結表彰等費用;開支培訓費0.3萬元,用于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培訓費。
十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7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6.5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9.7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2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77 %。
十三、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沒有公務車輛、執法執勤及其他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我單位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全部項目均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均已按年初項目績效目標進行了撥付和使用。綜治維穩工作項目支出270萬元,用于綜治維穩、平安建設、掃黑除惡、網格化管理等工作性支出;市委政法工作會議項目支出40萬元,用于市委政法工作大會會議費及對綜治、維穩、掃黑除惡、平安建設、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獎勵等;國安事務、司法救助金及預防青少年犯罪項目支出32萬元,用于國安事務工作宣傳及日常工作,全市涉法涉訴困難戶、重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等實行司法救助,全市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傳等;鐵路護路項目支出40萬元,用于有獎護路責任戶補助、鐵路護路員用具及鐵路沿線宣傳等;專業型人才獎勵金18萬元,用于政法系統10類三檔(帶頭人、精英、能手)人才獎勵。
本單位整體支出圍繞政法工作的職能職責,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總攬,堅持維護社會穩定不動搖,堅持推進平安建設不懈怠,堅持強化基層基礎不停步,全面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較好的實現了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報告:根據相關文件政策和要求,我單位認真開展2021年度績效自評工作,經綜合認定,我單位2021年度項目績效總體為優秀等級。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3.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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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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