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22〕102號
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
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體)局:
為進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 政策落地見效,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1〕16號)等文件要求,就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學合理劃定片區。各地要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充分考慮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招生片區范圍。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鼓勵實行單校劃片,合理穩定就學預期;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并將熱點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推進片區間優質教育資源大體均衡,確保劃片就近入學的要求全面落實。片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各地可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并加強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二、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地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信息采集應限于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內容,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完成,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各地應建設和完善統一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三、健全有序錄取機制。各地要按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總體要求,分別明確小學、初中學生錄取的具體方式和規則,切實保障入學機會公平。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的,學校應全部錄取;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按照已明確的規則錄取,其余未錄取學生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嚴格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
四、全面落實公民同招。各地要認真落實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合理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完全中學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義務教育學段)應在學校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單獨組織學生報名、錄取。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在本縣市區內不能完成招生計劃且審批機關為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的,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內適當跨縣市區招生,不得跨市州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嚴格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五、規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機制,嚴格執行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關政策規定,持續鞏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民辦普通高中應當遵循學生自愿的原則,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錄取學生,不得錄取分數低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嚴禁將錄取分數與收費掛鉤。生源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普通高中學位資源不足的縣市區,經申請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調劑轄區內學位資源,合理安排跨區域招生計劃。在市域內調劑招生計劃的一律不得掐尖,也不得錄取分數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要進一步落實優質普通高中(包括省級示范性高中和當地辦學質量高、社會聲譽好的非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分配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步提高,并堅持向薄弱初中傾斜,不得跨區域分配指標。要合理設置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努力提高指標生整體錄取率,2022年應達到85%以上。各地要簡化普通高中招生批次,2022年原則上不超過兩個批次,今年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實現兩個批次的,須報省教育廳審批同意。各地要全面建立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臺,切實加強招生錄取過程管理,嚴禁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招收借讀生、收取借讀費。嚴格落實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獨立招生規定,嚴禁公民辦學校混合招生。
六、保障特殊群體入學。各地要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加快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以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方式入學就讀。各地要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實行積分入學的地方要完善積分規則,切實保障符合《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條件的隨遷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認真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對回戶籍地參加中考的隨遷子女,戶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妥善做好考試招生報名服務工作,保障隨遷子女能在戶籍地順利參加中考。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各地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切實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七、規范特殊類型招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各類特長生名義進行招生。經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具備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可申請自主招生,但要明確學校特色方向、招生數量和相應的招生辦法,嚴格控制招生計劃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特長生招生錄取應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組織進行,除體育、藝術和小語種類型可在設區的市范圍內招生外,其他類型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要遏制學校利用特長生招生政策進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長生違規擇校等行為。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辦學校等名義招收中國籍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普通高中“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大力推進“陽光招生”,積極宣傳引導,及時主動公開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對主要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切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招生行為。各地要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作為解決招生入學矛盾問題的治本之策,優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學校辦學水平,為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創造條件。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本地中小學生招生入學具體實施辦法并做好風險評估,指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抓好落實工作。各市州于5月31日前將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報送至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教育廳
2022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