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寧鄉金洲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落實特種設備(場車、起重機械)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的通報批評
現查明, 寧鄉金洲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單位)租賃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產品編號:020308G8357)在使用過程中,未配備場車安全員和場車安全總監,其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款“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下簡稱場車)使用單位應當依法配備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明確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的規定。
寧鄉金洲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單位)租賃的起重機械(產品編號:140230071;140230072)在使用過程中,未配備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其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依法配備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明確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的崗位職責。”的規定。
根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款“場車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場車安全總監和場車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和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起重機械安全總監和起重機械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的規定, 本局于2025年4月10日對寧鄉金洲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下達了通報批評行政處罰(寧市監處罰〔2025〕235號),現對寧鄉金洲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落實特種設備(場車、起重機械)使用安全主體責任予以通報批評。
希望寧鄉金洲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認真查找原因,舉一反三,積極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切實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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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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