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6-59534
- 統一登記號:430S00/2025-167033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5-10-14
- 生 效 日 期:2025-08-01
- 文 號:湘人社規〔2025〕31號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支持大學生創業“七個一”行動部署,建設一批有特色、功能強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進一步提升基地建設水平和孵化效能,現將《關于支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若干措施》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關于支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支持大學生創業“七個一”行動部署,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高質量孵化服務,現就全面加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提出以下措施。
一、明確總體建設目標
著眼大學生創業生態良好需求,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運營規范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到2027年底,全省創業孵化載體總量穩定在700家左右,其中,能夠為大學生提供創業服務的孵化基地300家左右(每年評定一批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全省年均孵化大學生創業項目5000個左右,孵化成功率不低于60%。
二、堅持分類梯次建設
按照不同服務功能定位,分類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全面建設一批能夠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一定辦公場地、生活配套、創業活動、創業培訓、事務代理、管理咨詢等基礎服務的“空間”類孵化基地;布局建設一批能夠提供試驗平臺、檢測條件等專業化服務的“平臺”類孵化基地;重點建設一批能夠提供專利、金融、產業等投融資服務,助力創業實體快速成長的“投資”類孵化基地。
三、建設一批專業化孵化基地
發揮特色產業集群優勢,引導科研院所、工程(技術、測試)中心、園區、企業等參與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依托區域特色產業和優勢資源,打造具有引領作用的專業性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圍繞重點產業鏈重點建設10家左右垂直領域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孵化基地內在孵項目登記注冊為市場主體且以孵化基地所在地址為注冊地址的,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準予登記。
四、分級落實獎勵補助
2025至2026年每年認定30家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對認定為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給予一次性培育獎補,根據基地不同功能分別給予40萬元、50萬元、60萬元獎補;對試點開展垂直領域建設的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疊加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試點獎補。同時,符合我省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有關規定的,給予補貼和補助。對符合條件的入孵項目和創業者,優先給予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支持。各市州、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支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垂直領域孵化基地建設標準及獎勵補助標準。
五、推動試驗測試設備共享
已列入湖南省科研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的科研設施和儀器,所依托的管理單位應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或個人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科研設施和儀器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可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收取費用,開放服務收費標準應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針對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共享辦法,另行制定。
六、做好創業資源對接
對由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書面推薦的項目,直接進入湖南省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盡職調查階段。相關部門為在孵項目和創業者匹配湖南省大學生創業導師、湖南省創業創新導師團成員,及時為有培訓需求的孵化基地推薦創業培訓機構、公共實訓基地。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創業服務成果的方式,支持孵化基地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講堂、創業訓練營、項目展示交流等創業活動。
七、搭建交流協作平臺
加強孵化基地間的溝通協作,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強化信息互通,促進資源共享,常態調研交流,解決困難問題,提供決策咨詢,推動成立“湖南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協會”。
八、完善線上服務功能
依托省政務服務網和湘易辦,建好用好“創業在湘”暨湖南省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含PC端和移動端),完善大學生專區“七個找”和“三地圖”服務內容,展示孵化基地簡介、工位、位置等基本信息,定期更新孵化載體地圖。優化高效辦成個人(大學生)創業一件事流程,將申請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等多個事項集成辦、極簡辦、掌上辦。開設政務服務專窗,提供政策和業務咨詢,加強與孵化基地、創業服務驛站的溝通聯系,提高服務精準度和服務質效。
九、健全評估評價機制
依托“湖南人社一體化業務管理系統”動態管理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更新基地工作信息和在孵實體信息,定期調度相關情況,跟蹤掌握相關數據,展開統計分析。每年開展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復評工作,按標準進行分級分類調整;經相關程序,對服務能力不足、孵化效果欠佳、群眾滿意度不高、存在違法經營等情況的,撤銷孵化基地資格。
十、加強工作統籌協調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科技、財政、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參與共建共管。鼓勵有條件有資源的創業孵化基地,吸納更多大學生創業項目,建設成為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
本措施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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