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長沙市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2、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和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4、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不含醫療保險,下同)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國家、省、長沙市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組織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5、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欠薪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7、牽頭推進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并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寧(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8、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規范、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的使用和管理,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全市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并組織實施。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1、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長沙市有關表彰獎勵制度,擬訂市本級有關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市本級以上表彰獎勵活動等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
12、做好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傷預防宣傳教育經費落實等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4、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二)機構設置
我單位共有8個內設科室(分別為:辦公室、財務審計科、法規科、行政審批科、人才開發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就業促進科、社會保障科),7個二級事業單位(分別為:社保服務中心、就業服務中心、工傷保險中心、勞動監察大隊、人力資源中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事務中心),另設有經開區、高新區兩個工作專班。2022年部門預算編制時點實有在職(正式)職工131人,退休69人,臨聘27人(含勞務派遣人員)。2022年納入部門預算范圍的獨立編制機構8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局機關),二級事業單位7個。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2年本單位收入預算2,864.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64.68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421.21萬元,上升17.24%。主要是2022年部門預算人員經費預算標準有所提高。
(二)支出預算:2022年本單位支出預算2,864.6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70.1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1.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3.28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421.2萬元,上升17.24%。主要是2022年部門預算人員支出標準有所提高,導致支出總額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2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2,864.6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70.17萬元,占93.21%;衛生健康支出91.22萬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103.28萬元,占3.61%。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2,652.6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402.96萬元,公用經費支出249.7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2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212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2萬元為以下幾項,基層困難干部幫扶經費10萬元,為全市范圍內因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基層事業干部職工慰問開支;工傷保險基金補助專項58萬元,用于財政對老工傷人員的工傷保險基金補助;社保基金第三方審計及基金監管經費10萬元,用于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社保基金進行審計等費用;社保經辦、認證及退管經費124萬元,主要用于支付鄉鎮(社區)養保報喪、退管認證及社保經辦信息系統等專項開支。農民工工資治欠經費10萬元,用于全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開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2年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運行經費249.72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65.1萬元,上升35.26%。主要原因:一是其他交通費用(公務交通補貼)增加,二是辦公經費增加,三是勞務費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2年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4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1年減少3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較上年減少35萬元,其他費用與上年持平,主要是來年計劃進一步厲行節約,加強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接待規模和標準,壓減三公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2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0.9萬元,擬召開根治欠薪會議、就業工作會議、社保基金工作會議,人數509人,內容為農民工根治欠薪調度、就業創業工作培訓、社保基金風險防范和基層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培訓費預算0.9萬元,擬開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人事干部業務培訓培訓,人數212人,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培訓、人事干部人事業務培訓;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7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7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4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2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2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2,864.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68萬元,項目支出212萬元。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5個,涉及項目支出212萬元,其中:基層困難干部幫扶經費10萬元,為全市范圍內因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基層事業干部職工慰問開支;工傷保險基金補助專項58萬元,用于財政對老工傷人員的工傷保險基金補助;社保基金第三方審計及基金監管經費10萬元,用于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社保基金進行審計等費用;社保經辦、認證及退管經費124萬元,主要用于支付鄉鎮(社區)養保報喪、退管認證及社保經辦信息系統等專項開支。農民工工資治欠經費10萬元,用于全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開支等方面。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見附件)
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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