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遴選第二批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
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長沙市財政局、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長沙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方案》(長教通〔2018〕12號)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遴選第二批長沙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的通知》(長教通〔2019〕14號)文件精神,寧鄉市擬組織遴選第二批市級卓越教師,現將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寧鄉市卓越教師隊伍遴選范圍為全市中小學在職一線教師,包括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等的在職教師(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室等近3年仍在一線兼課達每周2節以上的教師)。
二、遴選指標
第二批卓越教師的遴選工作從2019年4月啟動,2019年6月完成。此次遴選擬新增市級學科帶頭人10名左右,市級優秀骨干教師30名左右,市級教學能手40名左右。各單位分別按照專任教師0.8%、0.3%、0.4%的比例,向市教育局推薦市級學科帶頭人、優秀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參選對象;市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推薦市級學科帶頭人、優秀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省級示范性中學每校分別不超過1人、2人、2人(符合申報條件人數較多的學校,每類可增加1人),其他學校分別不超過1人、2人、2人。長沙市級卓越教師原則上從寧鄉市級卓越教師中遴選。
各鄉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在推薦相應層次人選時,應注意在學科、學段上統籌安排,避免上報人選過于集中在某一學段或某一學科。第一批已經遴選上的卓越教師原則上不重復申報。
此次遴選仍為差額評選,寧缺毋濫。
三、遴選程序
1.個人申報
符合條件的教師提交愿意擔任市級學科帶頭人、優秀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并自覺履行職責的申請,填寫《卓越教師申報表》。
2.單位推薦
各中小學校根據評審條件對申報人進行初選,確定擬推薦的人選。各單位需要將擬推薦的人選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報寧鄉市教育局。
3.專家遴選
寧鄉市教育局成立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專家評審組,根據評選條件對推薦的市級學科帶頭人、優秀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參選對象進行評選,評選通過的名單報寧鄉市中小學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4.審定通過
評選結果經寧鄉市中小學卓越教師隊伍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由市教育局黨委會議審定確定最終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教育局正式授予寧鄉市學科帶頭人、寧鄉市優秀骨干教師、寧鄉市教學能手榮譽稱號,并發放證書。被評選上的卓越教師每人每年按標準發放補助。
四、遴選認定條件
三類卓越教師的參選資格條件、師德要求和業務能力水平,按照我局2018年3月27日下發的《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首批卓越教師遴選方案》有關要求執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要按照遴選的標準、要求和步驟,嚴格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把此次遴選工作做好。
2.廣泛宣傳,充分發動。各中小學校(單位)要組織廣大教師和參選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廣泛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申報。
3.堅持標準,民主推薦。各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要根據標準要求,制定本學校(單位)的卓越教師推薦工作方案,要嚴格按照遴選標準和程序進行推薦,不得減少操作環節。
4.加大監督和責任追究力度。各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要在同級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分級負責制的要求做好遴選推薦工作。參評人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賄賂參與遴選推薦工作的專家或工作人員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要立即終止其參評資格,已獲遴選的,即行取消其取得的相應資格。有關專家或工作人員如發現有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取消其資格,并視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各鎮(街道)基地學校、市直學校、教育二級單位、民辦學校要對參評對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嚴格把關,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蓋章,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文件所附的《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申報表》、《寧鄉市卓越教師遴選材料報送種類及要求》的相關規定,將每名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匯總裝訂成冊,不得有錯漏。有關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寧鄉市中小學卓越教師推薦花名冊》(紙質稿和Excel格式電子稿),以鄉鎮(街道)基地學校、二級單位為單位,于4月23日前統一上報到寧鄉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0731-81800220。
聯系人:岳瑞華,郵箱360224267@com。
附件:1.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申報表
2.2019年度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遴選材料報送須知
3.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遴選情況統計表
4.寧鄉市中小學卓越教師推薦花名冊
寧鄉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
申 報 表
申報類別:
所在單位:
姓 名:
任教學科: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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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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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特級教師 |
£ |
市、縣級骨干教師 |
£ |
黨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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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 碼 |
手機 號碼 |
郵箱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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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學 歷 |
畢 業 學 校 |
所學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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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教 年 級 |
教師資格種類 |
任教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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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結果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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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繼續教育學分 |
參加過何種 高端研修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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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來承 擔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及主要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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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來上公 開課或示范課的時間、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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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來開展的課題或教改項目研究成果、教育教學經驗總結與論文發表、著作出版及其他獲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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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學校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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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基地學校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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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審批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注:1.教師資格類別主要指: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高、職高;
2.“申報類別”分為“學科帶頭人、優秀骨干教師、教學能手”;
3.有“(□)”的為選項,請在框內填 “√” 或“×”。
附件2
2019年度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
遴選材料報送須知
一、報送時間
4月23日前
二、報送地點
寧鄉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科(206室)
三、報送要求
(一)單位材料報送
1、《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推薦花名冊》、《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遴選情況統計表》紙質稿(蓋公章)各1份,電子稿請于4月23日前發送至360224267@qq.com。
市直學校、二級單位、民辦學校以學校為單位匯總填報,鄉鎮(街道)基地學校以本地區為單位匯總填報《花名冊》和《統計表》,不接受個人填報。
《花名冊》“備注欄”注明:校長/書記、臨聘教師、民辦學校,是否已評為市級卓越教師、哪個類別。
(卓越教師評選針對的是一線教師,如果個別學校校長、書記確實兼課,請一并提供上課情況的佐證材料。)
《統計表》不要刪減學科、更改順序,未體現學科在空白欄增加。
2、參評材料:按照參評類別進行分類打捆,再按學科分小類打捆。
(二)個人材料報送
(1)《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申報表》(一式二份)。
(2)參評人員資格材料裝訂成冊:
現任職務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書復印件
學歷證書復印件
相應任教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注冊頁的復印件
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學分證明(市教育學院模版):學分證明如有年度空缺的,請注明原因。
(3)參評人員評審材料裝訂成冊:
《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申報表》(一式一份)
單位推薦材料(2000字左右,并加蓋公章)
第四批市級(第三批縣級)骨干教師證復印件
近三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成績獲獎證書復印件等
近五年來開展的課題或教改項目研究成果復印件等
教育教學經驗總結、論文發表、著作出版獲獎情況復印件等
近五年來公開課、示范課、教師培訓講座情況材料復印件等
[注意:所有復印件均需學校、鄉鎮(街道)基地學校簽署審核意見并蓋章]
(4)個人材料統一裝入牛皮紙檔案袋,每人不超過一袋,所有佐證材料只提交復印件,凡提交原件遺失的,自行負責。
(5)檔案袋整理要求如下:
A、材料袋正面標識:用白色A4紙粘貼在檔案袋上,用黑色醒目字體進行標注:“寧鄉市中小學(幼兒園)卓越教師遴選參評材料”“參評人姓名”“所在單位(必須與單位公章一致)”“參評類別”“學科專業”“所在學段”“資料目錄”。
B、材料袋底端封口處標識:用白色A4紙粘貼在檔案袋上,用黑色醒目字體進行標注:“參評人姓名”“參評類別”“學科專業”“所在學段”“所在轄區【市直學校填:市直,鄉鎮(街道)級學校填鄉鎮(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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