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送達公告
寧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長沙悅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由本機關立案調查的你單位涉嫌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一案,已調查終結,本機關依法于2026年1月26日對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種類、幅度及其享有的權利。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亦未要求舉行聽證,視為放棄此權利。
因無法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等其他方式送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本機關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寧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見附件)。本公告在寧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自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單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寧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行政復議和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寧城處字[2025]直屬七中隊第56號)
寧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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