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寧鄉市民政局系統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民政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2、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轄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指導、監督全市慈善組織合法合規開展活動。
3、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助、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負責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和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4、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市情宣傳教育,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全市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全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5、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行政區劃和地名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名方案草案,負責報上級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貫徹執行國家的殯葬管理、婚姻登記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殯葬、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全市殯葬和婚俗改革。
7、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完善困境兒童、流動兒童保障制度,承擔兒童收養登記工作;統籌負責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的相關工作。
8、按照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的銷售管理,擬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和管理辦法。承擔向國內外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和物資的服務性、事務性工作,開展慈善救助活動。
9、負責民政系統和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經費的審計和監督;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寧鄉市民政局內設7個機關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規劃財務科(市革命老根據地經濟開發促進會辦公室)、社會救助科、社會事務科(區劃地名科)、兒童福利科、養老服務科(老齡工作科)、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促進科。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3個,分別是:寧鄉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站、寧鄉市民政事務中心、寧鄉市婚姻登記中心。獨立核算事業單位1個,為寧鄉市殯儀館。截至2025年12月,系統在職在編人員65人,其中行政人員10人,事業人員55人,系統退休人員76人,遺屬6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寧鄉市民政局本級
2、寧鄉市殯儀館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181.5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181.5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32.86萬元,主要是安排的項目減少,壓縮項目支出預算。
(二)支出預算:2026年本部門支出預算4181.53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54.1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2.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4.54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32.86萬元,主要是安排的項目減少,壓縮項目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6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181.53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54.14萬元,占96.96%;衛生健康支出52.85萬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74.54萬元,占1.78%。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1621.53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6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2560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八一山公園管護專項40萬元,主要用于八一山公園日常管理、維護等方面;低保專干及救助平臺專項18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區低保專干基本待遇、夯實鄉鎮救助平臺等方面;福彩銷售業務經費100萬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市福彩銷售市場的運營維護,開展銷售、宣傳、培訓,拓展新渠道、開發新站點等方面,保障完成全年福彩銷售任務;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專項5萬元,主要用于依法依規依程序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應救盡救;民政事務業務經費150萬元,主要用于彌補行政運行經費缺口,保障社會救助、婚姻登記、養老服務等各項民政工作有序開展,促進民政事業發展;社會事務管理專項4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社會事務、行政區劃和地名等民政工作有序開展;人員經費(臨聘)40萬元,主要用于臨聘人員7人工資、社保、公積金、伙食補助等;殯儀館成本性支出項目1705萬元,主要用于殯葬業務成本支出、人員費用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維修維護費支出等;殯儀館成本性支出項目(償還債務本金)200萬元,主要用于償還入園路債務,逐步還清本金,減少利息支出,直到債務為0;殯儀館其他人員經費95萬元,主要用于殯儀館臨聘人員工資績效及社保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6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本部門二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162.6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8.03萬元,上升5.19%,主要是人員增加,機關運行經費略有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6年本部門二家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5年減少4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嚴格把控公務接待、車輛維修、車輛加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6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1萬元,擬召開民生事務辦主任會議、養老工作等會議,人數100人,內容為鄉鎮(街道)民生事務辦主任工作會議、養老機構安全生產會議等;培訓費預算1萬元,擬開展事業人員培訓,人數54人,內容為民政業務學習;未安排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62.6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816.8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645.8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6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6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6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4181.5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53萬元,項目支出2560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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