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鄉市民政局系統部門預算公開
2024年寧鄉市民政局系統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民政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2、承擔依法對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責任,指導鄉鎮(街道)對基層社會組織的備案和管理工作。
3、組織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負責全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居民經濟狀況核對、臨時救助;負責指導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生活救濟工作;負責扶持促進全市革命老根據地發展工作。
4、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組織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工作,負責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表彰。
5、擬訂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法定行政區劃界限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貫徹執行國家的殯葬管理、婚姻登記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殯葬、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全市殯葬和婚俗改革。
7、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和對流浪未成年人的保護教育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負責全市收養工作。
8、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城鄉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社會捐助工作;按照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的銷售管理,擬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和管理辦法。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規范性文件草案、發展規劃和志愿服務政策、標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基層民政干部職工隊伍建設。
11、負責民政系統和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2、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經費的審計和監督;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寧鄉市民政局內設6個機關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規劃財務科、社會救助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社會事務科、養老服務科。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4個,分別是:寧鄉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站、寧鄉市民政事務中心、寧鄉市婚姻登記中心、寧鄉市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獨立核算事業單位1個,為寧鄉市殯儀館。系統行政人員8人,事業人員57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寧鄉市民政局本級
2、寧鄉市殯儀館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460.3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460.3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5.48萬元,主要是殯儀館項目支出預算增加。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部門支出預算4460.3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32.1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1.6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6.59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5.48萬元,主要是殯儀館項目支出預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460.3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32.16萬元,占97.12%;衛生健康支出51.64萬元,占1.16%;住房保障支出76.59萬元,占1.72%。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1682.3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2778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八一山公園管護專項70萬元,主要用于八一山公園日常管理、維護等方面;低保專干及救助平臺專項23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區低保專干基本待遇、夯實鄉鎮救助平臺等方面;福彩銷售業務經費140萬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市福彩銷售市場的運營維護,開展銷售、宣傳、培訓,拓展新渠道、開發新站點等方面,保障完成全年福彩銷售任務;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專項10萬元,主要用于我市范圍內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設施管理服務、信息收集與核查、主動救助、照料護理等方面;民政事務業務經費240萬元,主要用于彌補行政經費缺口,保障婚姻登記、基政等各項民政工作有序開展,促進民政事業發展;社會事務管理專項4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流浪乞討、社會救助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有序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費3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轄區內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切實做好困境兒童兜底保障工作;鄉鎮敬老院運行專項210萬元,主要用于滿足敬老院正常運轉及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切實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成本性支出項目支出1790萬元,主要用于殯葬業務成本支出、人員費用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維修維護費支出等;殯改管理執法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為殯改宣傳工作提供業務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4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本部門機關本級、寧鄉市殯儀館等2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152.34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8.08萬元,下降5.04%,主要是本年人員減少,機關運行經費預算降低。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0.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3年減少3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2萬元,擬召開民政工作、養老業務等會議,人數300人,內容為全市民政工作會議、養老機構消防審驗達標工作推進會議、養老機構安全生產會議等;培訓費預算2萬元,擬開展人員培訓,人數54人,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未安排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33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584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249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8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4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4460.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39萬元,項目支出2778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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