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
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
第一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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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寧鄉市的企事業單位的排污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調處各類環境污染糾紛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對寧鄉市的環境質量進行常規監測,對污染糾紛事故及突發事件進行應急監測;對新建企事業單位進行環境審批,核發排污許可證;督促污染企業進行環境治理,自行監測;對全市的污染源進行普查和控制,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及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對全市新農村生態建設進行規劃,對全市飲用水源進行規劃編制。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單位內設科室7個,二級機構2個(寧鄉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長沙市寧鄉生態環境監測站),行政編制13個,事業編制40個(含參公編11個),工勤編制2個。截止至2023年12月底,全局實有在職正式職工53人,政府雇員0人,臨時聘用人員5人,退休40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2223.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223.54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99.48萬元,上升4.68%。主要是社保基數調整及預算人員增加的原因。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2223.54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2223.54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99.48萬元,上升4.68%。主要是社保基數調整及預算人員增加的原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223.54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2223.54萬元,占100.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單位基本支出預算數1761.5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單位項目支出預算462.00萬元,主要是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節能環保支出462.00萬元,主要用于環境保護宣傳,環保專家咨詢,環境執法專項及委托環境監測費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4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機關運行經費152.44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63萬元,上升1.76%。主要是新增5人預算,與退休2人調出2人相抵,純新增1人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6.0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6.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15.4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6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單位會議費預算0萬元;培訓費預算2萬元,擬開展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專項培訓,支出用于參會人員往來車費及住宿伙食等培訓,人數50人;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12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4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2223.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54萬元,項目支出462.00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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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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