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5-191346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5-12-02
- 生 效 日 期:2025-12-02
- 文 號:
喻家坳鄉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喻家坳鄉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湖南省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規范(試行)》要求,在本鄉范圍內開展農村承包地第二輪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按照喻家坳鄉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部署,本鄉試點工作任務主要包括3個方面:
1.摸底調查承包現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第二輪土地承包以來農戶家庭人口及承包地變化情況。二是整戶消亡、全家進城落戶以及整戶無地等情況。三是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情況。四是村級集體土地利用現狀和機動地等情況。五是農戶對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等。
2.依法依規開展延包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規程(試行)》等相關規定,指導試點村組規范有序開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整體部署、摸底核實、制定方案、開展調查、審核公示、簽訂合同、完善證書、資料歸檔。
3.探索主要問題的解決方法。試點主要探索解決以下具體問題:一是探索直接順延的條件和具體辦法。二是對承包地因自然災害損毀等特殊情形,探索實施“大穩定、小調整”的具體辦法。三是探索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跨村組跨鄉的出嫁、離婚、喪偶婦女等特殊群體承包地延包路徑。四是探索整戶消亡土地收回和發包機制。五是探索土地經營權流轉與延包的有效銜接方式。
二、工作安排
根據中央、省、市、寧鄉市要求,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試點工作分為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全面摸底
1.組織宣傳培訓。一是召開全鄉動員大會,對鄉全體班子成員、鄉村干部和部分群眾代表進行二輪土地延包政策和工作要求培訓。二是組織鄉工作人員和各村工作人員進行入戶調查問卷、表格和試點路徑、方法專題業務培訓。三是開展全方位的宣傳發動,采取發放公開信、固定宣傳牌、公示欄、宣傳標語和橫幅、村村響廣播、網格微信群等方式進行政策和法律宣傳。四是各村召開村民代表動員會議,號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試點工作。
2.入戶調查摸底。一是摸清承包農戶的基本信息和對二輪土地延包的意愿和訴求。二是調查承包地變化情況,包括二輪以來耕地的發包情況、集體機動地情況,依法收回承包地及其處置情況,土地流轉情況等。三是調查承包農戶的家庭人口變化情況,從上一輪土地確權成果頒布后至2025年7月1日止,各承包戶分戶情況、人口變化及人口戶籍情況、退出或應退未退情況、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和待定等情況。四是調查土地糾紛和二輪承包確權登記頒證情況,家庭承包戶退出或應退未退情況、無地少地農戶情況、村級集體土地利用現狀和機動地等情況。
(二)規范程序,穩步推進
1.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對少數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災害毀損等特殊情形且群眾普遍要求調地的,由農民集體民主協商,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員代表同意,依法依規從嚴掌握。堅持完整丘塊調整或轉讓,不得“破田”造成新的細碎化。
2.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現有承包地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由農戶繼續承包,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以2026年1月1日為起點計算)。已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屆時作統一變更,對個別調地的,在合同、登記簿和證書上作相應變更處理。
3.繼續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為避免承包地的頻繁變動,防止耕地經營規模不斷細化,在延包期內,提倡“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因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消亡戶,或家庭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身份全部消失的承包戶,發包方應當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另行發包。
4.建立土地承包權依法自愿有償轉讓機制。維護進城農戶土地承包權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對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要按照國家不同時期的政策和法規分別處置。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權或將承包地退還集體經濟組織,也可鼓勵其多種形式流轉承包地經營權。
5.嚴格遵循兩個堅持五個不得的要求。堅持延包原則,不得打亂重分;堅持有限目標,盡可能地化解矛盾。一是不得強行收回農民土地搞反租倒包,不得混淆反租倒包與委托流轉的概念;二是不得隨意改變集體所有權界限,不得借合并村組進行資源調劑,仍然以原自然村民小組延包;三是不得新增機動地,不得借發展集體經濟之名等為由,把收回的承包地違法留作機動地;四是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行“確權確股不確地”。已經確權到地塊的,不得借延包之機再確股;五是不得回避矛盾“一延了之”,對承包農戶合理的訴求,分類解決。
(三)完善信息,常態管理
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為基礎,填寫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的發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塊調查表,經公示無異議的,完善或續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除期限外無變更內容的,原承包經營權證繼續有效,有變更的按變更程序重新發放權證。按照數據信息化、資料可視化、管理動態化、服務網絡化的要求,完善喻家坳鄉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數據庫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業務信息系統,并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臺,探索通過承包合同網簽實現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日常變更常態化管理。
(四)總結經驗,資料歸檔
及時總結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認真開展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預案,實行全面參與、全程監控,對信訪等不穩定的問題按照屬地化解原則,確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對歷史遺留問題,要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反映和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渠道化解矛盾。以發包方為單位,建立到戶的面積清冊,完善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合同、經營權證登記簿、經營權證登記統計表、會議紀要或村(居)民代表會決議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堅持“保穩定、守底線、出經驗”原則
精準把握政策的精神內涵,堅持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堅持土地承包關系長久穩定,尊重農民意愿和主體地位,積極推進農業現代化,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二)堅持“市指導、鄉主責、村主體”原則
1.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牽頭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負責試點工作的日常監督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問題;主動加強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溝通匯報,爭取市級部門對試點工作的政策指導,審慎穩妥推進。
2.鄉黨委、政府對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負主責,單位主要負責人親自抓,班子成員聯村具體抓,統籌調度,做好試點工作的調查、數據統計,資料歸集和矛盾調解工作。
3.各村負責具體實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各村書記要深刻領會并高度重視土地二輪延包試點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要親自負責并直接監督實施。各村要學深悟透政策文件精神,依法依規開展摸底調查、數據統計、資料歸集和矛盾調解工作。
(三)堅持“鄉村協作、穩妥推進”原則
各村、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參與,主動作為,全力推進,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圓滿完成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鄉實行周例會制,每周五各村將工作中的具體難點問題匯總上報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統一進行分析研判,并定期向鄉領導和市農業農村局匯報。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喻家坳鄉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由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聯絡員包村負責,要加強對各村的督導,確保各村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順利推進,將二輪土地延包試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議程,并定期研究二輪延包工作的具體問題。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要求和鄉延包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2.落實工作責任。試點工作由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培訓動員、督促落實。鄉聯村領導、聯辦主任包村負責,各村具體組織實施,并積極防范化解矛盾糾紛,確保工作穩步推進。
3.嚴肅組織紀律。試點工作堅持封閉運行,不對外宣傳報道。積極應對、妥善處理試點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上報請示,確保不發生群體性事件。
4.加強信息反饋。各村按要求向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以及相關建議,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及時專題研究、統籌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加強督促指導,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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