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015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寧鄉市巷子口鎮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2-24
- 生 效 日 期:
- 文 號:
寧鄉市2021年免費產前篩查工作目標及要求
一、工作目標
建立科學規范的免費產前篩查制度,提高孕婦產前篩查率,降低出生缺陷發生風險,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全市8700名孕婦提供免費產前篩查,孕產婦優生知識知曉率達80%以上,目標人群覆蓋率達100%。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啟動掃碼服務
戶籍人口實行掃碼免費服務從2021年2月1日起。服務對象:孕婦為寧鄉市戶籍(孕婦身份證、戶口本);雙方非寧鄉戶籍,孕婦有寧鄉市居住證(身份證、孕婦本人的居住證);孕婦非寧鄉市戶籍男方為寧鄉市戶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復印件)。服務流程:①符合條件的孕婦在長沙市健康民生微信公眾號上申請電子代金券,當地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②采血機構掃碼采血.采血前先在《湖南省產前篩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在沒有在省內享受過免費檢查,查詢后進行掃碼登記,將掃碼卷號填寫在申請單及采血登記本上后采血并錄入《湖南省產前篩查信息系統》;③ 檢測機構檢測.轄區檢測機構收到標本后及時做好信息登記,對不符合要求的標本立即退回重新采集,對符合要求的標本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5個工作日內完成結果審核和報告發放,并反饋給采血機構,及時將檢測結果錄入《湖南省產前篩查信息系統》;④孕婦在采血機構領取檢驗結果。采血機構對結果異常的孕婦要及時進行檢測結果反饋,并給予針對性指導,落實妊娠結局的隨訪。
(二)拓寬人群延伸服務
服務對象:流入寧鄉市轄區半年以上或女方工作單位在寧鄉轄區未辦理居住證不符合掃碼領取電子代金券的孕婦。服務流程:①服務對象由流入地或工作地的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提供流入人口憑證;②市內轄區醫療采血機構憑流入人口憑證采血,并登記在出具流入憑證的鄉鎮(街道);③其他流程同上。
(三)及早實施回補措施
服務對象:流出長沙市外且未在湖南省范圍內未享受免費檢測、自費已做孕中期產篩的孕婦。回補流程:①服務對象提供資料。資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包括姓名、開戶銀行、賬號)、微信或者支付寶的需留支付憑證、孕中期產前篩查報告單(報告單實驗日期為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期間)及發票。②回補方式。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齊資料后,按140元/人的標準,先墊付資金,以銀行卡轉賬或微信(支付寶)轉賬的方式支付給對象,并填寫《寧鄉市孕中期產前篩查回補登記表》。每季度( 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5日)前上報至寧鄉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③資金結算。寧鄉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對上報的《寧鄉市孕中期產前篩查回補登記表》進行審核,鄉鎮(中心)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據內部往來收據與寧鄉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年終進行資金結算。④注意事項:為確保回補對象符合條件,回補前應先查詢 《湖南省產前篩查信息系統》,確定沒有在省內免費享受過檢查;回補經費必須補到個人,回補資料必須整理齊全;所有落實回補的人員信息必須全部在12月5日前錄入《湖南省產前篩查信息系統》,錄入時免費方式統一錄入為“先收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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