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4-217505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4-03-02
- 生 效 日 期:2024-04-01
- 文 號:溈政發〔2024〕7號
寧鄉市溈山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溈山鄉2024年托幼機構及小學 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加強對托幼機構和學校傳染病的控制,保護兒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湖南省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實施辦法》及《寧鄉市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1.為防止托幼機構和學校傳染病的暴發流行,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2.通過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加大入托、入學查驗接種證工作的宣傳力度及監護人對免疫規劃的認知程度。
3.通過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對沒有全程接種或沒有接種登記的兒童提供相應的免疫接種機會。
二、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劉偉強溈山鄉人大主席
副組長:鄧喜良溈山鄉社會事務辦主任
陳得勝溈山鄉衛生院院長
蔡娣羅溈山鄉衛生院副院長
鐘凱溈山鄉基地校校長
成? 員:吳久英譚志文黃雨婷? 閔芝
祖塔小學校長及溈山鄉九年制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負責查驗證工作方案的制訂、業務培訓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督導和管理。
三、預防接種證查驗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由托幼機構、小學所在地預防接種門診開展查驗。
2.定期查驗與隨時查驗相結合的原則:托幼機構、小學每年定期(在新生入托、入學時)、隨時(學期中途轉學時)查驗新進兒童預防接種證及辦理《長沙市兒童入園、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確保不漏查兒童。
3.部門信息通報原則:接種證查驗單位(托幼機構、小學)與接種單位(溈山鄉衛生院公衛辦)將查驗結果和補種情況進行信息通報。
4.憑證入托、入學的原則:托幼機構、小學憑接種證查驗證明及兒童體檢證明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無接種證的,要督促其補種、補證。
四、查驗的對象與時間
全鄉各托幼機構、小學每年新入托、入學學生及中途轉學兒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讀兒童)。
每年春秋季入學時,對新入托、入學或轉托、轉學的兒童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結合我市歷年傳染病流行趨勢,有效控制流腦、麻疹、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等傳染病,維持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全市適齡兒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減少漏種兒童、提高接種率、減少疫苗針對性傳染病的發病率,保護兒童健康成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決定于春秋季開學前兩周在全鄉開展2024年入托入學查驗證工作以及免疫規劃相關疫苗查漏補種,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各托幼機構和學校開具證明時間為開學前兩周,收取證明時間為開學后一周,所有新入托(入園)和入學的兒童和學生,包括在學期中新接收的轉園、轉學的學生。即每學期新入托的兒童、小學一年級入學新生、新轉入兒童及學生。對于以往在入學入托時完成查驗證的兒童和學生,要在系統內調出到期未種情況,同時開展接種情況核查,并實施補種。
目標人群建證建卡率100%,卡證相符率100%,查漏補種后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單苗接種率達95%以上,非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家長知情、自愿、自費的原則實施,確保疫苗針對性傳染病不出現大規模爆發和流行。
五、各單位分工職責
為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由溈山鄉社會事務辦牽頭,各部門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則落實此項工作。
溈山鄉社會事務辦:統籌安排,人員協調。
中心聯校:負責對托幼機構和學校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的領導、管理和考核,同時與衛生院共同落實對托幼機構和學校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注意疫情期間的隔離措施和接種,在報名期間和開學后兩次,與衛生院聯合對查驗接種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下發通報。
學校和托幼機構:
1.在《招生簡章》或《入學須知》上面必須注明兒童報名時要攜帶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并完成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疫苗接種,對未查驗接種證的兒童學校將暫緩報名。
2.每期給接種單位提供并更新轄區學校及幼兒園新生一覽表。
3.組織轄區班主任進行查驗工作專題培訓。
4.負責把表附3的姓名、出生年月、年級班級、家長聯系電話填寫完整;附表3的學生要與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相符。
村衛生室:
1.負責各轄區的托幼機構、小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收集。
2.負責把表附3剩余項目填寫完整,數據來源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
3.村衛生室按時間段把資料整理好、核對好新入學入托兒童名冊與證明交免疫規劃辦公室。
4.負責發放《補種通知單》、《疫苗接種告知書》。對學校通知后仍未補種的對象再次通知補種。
免疫規劃辦公室:
1.負責本次活動實施方案,培訓、業務指導
2.整理資料后,按時間段安排補種,開補種通知單、告知書、補種。
3.對于拒絕接種的一定要簽名。
4.負責報表和負責把學校接種表和查驗證明反饋到學校,存檔。
六、查驗工作流程
1.新入學入托兒童和學生
報名前,托幼機構和學校要在《入托、入學須知》中明確告知適齡兒童監護人需攜帶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報名。
報名時,托幼機構和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收取《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并分班填寫《寧鄉市年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表》(附件1,僅用于新入學入托兒童),開學后10天內,由托幼機構或學校統一交當地預防接種單位查驗。
預防接種單位安排學校和幼兒園所屬地的村(社區)醫生收取查驗證和《寧鄉市年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表》(附件1),分班核對無誤后將材料上交預防接種單位,預防接種單位根據情況統一發放補證、補種通知單。托幼機構和學校要追蹤并督促需要補證、補種的兒童及時補證、補種。
2.曾在入學入托時已查驗的兒童和學生
在湖南省預防接種金苗系統導出到期未種名單,對需要補證、補種的適齡兒童以托幼機構和學校為單位,統一發放補證、補種通知單(附件2)。托幼機構和學校要追蹤并督促需要補證、補種的兒童及時補證、補種。
七、補證、補種
1.衛生院負責本轄區內兒童補證、補種工作,對遺失預防接種證的兒童,要查詢其歷史卡片,核對接種情況,有接種記錄的,要在補證的同時填寫接種信息;沒有接種記錄的,或接種記錄不全的,要在補證的同時按照免疫程序補種相關疫苗。補證、補種對象多的托幼機構或學校,可要求當地預防接種單位在學?;蛴變簣@內安排時間和地點統一接種,但須按照預防接種門診安全注射要求設立臨時預防接種室,按安全注射程序實施接種。完成第一輪補種工作后,預防接種單位要將兒童補證、補種情況填入《寧鄉市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表》(附件1,僅限于新入托入學兒童),并將復印件反饋給兒童就讀的托幼機構或學校。托幼機構、學校應保存復印件,實行檔案化管理。預防接種單位將補種信息于補種后1個工作日內錄入信息系統。
2.衛生院將轄區內托幼機構和小學的查驗情況匯總于《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匯總表》
3.為避免人群扎堆,請各校通知家長在安排的時間段分批次來衛生院辦理查驗證,自覺排隊注意秩序,不要嬉笑打鬧,注意保持安靜。
4.今年繼續推廣《小豆苗》APP。家長在手機應用寶下載《小豆苗》APP,完善兒童信息,輸入鑰匙(兒童在金苗系統里面的編碼或掃描接種證上面的條碼)。衛生院把各村的兒童編碼下發到村,請學生到本村衛生室索取。對于部分家長無法下載《小豆苗》APP的,可以到村衛生室或衛生院接種門診代為完善信息。
八、開具入學入托證明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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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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溈山鄉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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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塔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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溈山鄉中心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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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塔幼兒園 |
九、入托入學補種時間安排如下
各學校通知學生家長盡量在接種日帶接種證來衛生院補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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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補種時間 |
登記人 |
補種人 |
補種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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溈山鄉中心小學 |
吳久英 |
黃雨婷 |
溈山鄉衛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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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塔小學 |
吳久英 |
黃雨婷 |
同慶村衛生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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溈山鄉中心幼兒園 |
吳久英 |
黃雨婷 |
溈山鄉衛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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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塔幼兒園 |
吳久英 |
黃雨婷 |
祖塔村衛生室 |
各學校第二輪補種統一在溈山鄉衛生院
十、監督檢查
1.溈山鄉中心校應加強對憑兒童預防接種證入托、入學工作的督導與質量控制,并將轄區內托幼機構、小學憑預防接種證入托、入學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管理范疇,對因落實查驗制度不力而導致校園相關傳染病暴發流行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對未按照規定程序履行查驗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
2.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未依照規定查驗預防接種證,或者發現未依照規定受種的兒童后,未向溈山鄉衛生院公衛辦或者接種單位報告的,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67條之規定,由溈山鄉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附件:
1.溈山鄉免疫規劃必須接種的疫苗及漏種兒童補種原則
2.寧鄉市年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表
3.寧鄉市年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匯總表(鄉鎮級)
4.寧鄉市年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匯總表(本市級)
5.寧鄉市入托、入學兒童補證/補種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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