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182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青山橋鎮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6-15
- 生 效 日 期:2021-06-15
- 文 號:青政發【2021】8號
青山橋鎮村級食品安全專干(協管員)考核及 經費保障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青山橋鎮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寧鄉市關于開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部署的要求,促進村級農村聚餐工作有序開展,進一步壓實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責任,調動工作積極性,確保青山橋鎮食品安全環境持續向好,結合本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對象
青山橋鎮9個行政村(社區)食品安全專干(協管員)。
二、基本原則
堅持“鎮村主導、共治共建、探索創新、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落實《寧鄉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確保青山橋鎮農村集體聚餐環境持續向好。
三、規范聚餐指導
嚴格落實《寧鄉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確保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農村集體聚餐由各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現場指導,鎮食安辦進行抽查、督查;300人至499人的農村集體聚餐由鎮食安辦及流沙河市監所負責現場指導;500人(含500人)以上農村集體聚餐由鎮食安辦匯報市食安辦派人現場指導;所有農村集體聚餐信息填報、現場照片等資料均由村(社區)協管員負責。
四、經費保障
1.村(社區)食安專干發放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礎工作補助;按照40元/例的標準,對申報并指導到位的農村集體聚餐進行交通費補助。
2.依據考核結果,根據不同等次給予相應獎勵。
3.漏報或者未及時申報和指導不到位的,每發生一例扣100元,扣完為止,并記入年底鎮對村績效考核。
五、績效考核
1.每半年對村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根據農村聚餐指導情況、食安宣傳報道情況、內務資料完善情況、食安隱患排查情況以及交辦任務落實情況等方面實行100分倒扣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一等”、“二等”、“三等”三個等級。
2.鎮食安辦加強對村級食品安全工作及農村聚餐申報、指導情況的督察。(對未及時申報、指導和指導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對連續兩個季度被評為三等的村(社區),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后對村(社區)支部書記約談。
六、一票否決項
(一)在迎接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時,轄區內農村聚餐未及時申報指導、資料不完善,出現重大紕漏的扣除當月協管員農村聚餐指導補助,并全鎮予以通報。
(二)轄區內農村聚餐未及時申報、指導,發生重大食品安全責任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全年工作一票否決,扣除全年協管員農村聚餐申報、指導補貼。
(三)被考核單位(個人)因工作落實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嚴重食品安全事件,或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件)隱瞞不報、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后果的,按事(故)件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考核總分計0分。對因嚴重失職,導致重大食品安全問題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任人,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問責;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扣除全年協管員農村聚餐申報、指導補貼。
(四)鼓勵各村(社區)結合實際進行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管理創新,對食品安全工作受到國家、省、市、縣表彰獎勵或在國家、省、市、縣作典型推介的,予以加分。
本方案由青山橋鎮食安辦負責解釋。
附件:
1. 2021年青山橋鎮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考核細則
2. 寧鄉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現場指導記錄
3. 寧鄉市青山橋鎮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
4. 寧鄉市青山橋鎮農村廚師承諾書
附件1
2021年青山橋鎮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考核細則
一、農村聚餐(40分)
1.對轄區內100人以上的農村聚餐按要求提前三天(應急性聚餐及時申報)通過“寧鄉食安”微信公眾號平臺進行申報,并把現場指導記錄、承諾書及現場指導圖片及時進行上傳,漏報一例扣2分。
2.對轄區內的農村聚餐進行現場指導必須按《寧鄉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現場指導記錄》的要求進行。大型聚餐時緊密配合市食安辦、鎮食安辦及鎮食藥工質所進行現場指導,每缺席一次扣2分。
3.對轄區內全年農村聚餐進行備案登記,自留復印件備查并做好月統計報表,缺一份表格(現場指導記錄和食品安全承諾書)扣0.5分。
二、食安宣傳(20分)
1.各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利用宣傳欄、微信、村村響、電子顯示屏等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及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宣傳,村村響每月播放音頻6次以上(每月逢5、逢10),并通過錄像、圖片資料等方式報送到鎮食安辦,每少一次扣1分。
2.通過村級宣傳欄及張貼食品安全宣傳掛畫等形式宣傳食品安全及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時,全村在村級宣傳欄、人員密集場所至少張貼10處以上并做好記錄及留存相片,資料不完善的扣0.5分,少一處扣1分。
三、資料整理(10分)
綜合鎮食安辦考核工作的相關要求,各村(社區)對照食品安全業務工作,農村聚餐、宣傳報道、隱患排查、會議部署、流動廚師管理等方面逐項地收集、整理相應的資料,對資料不完善的每項扣1分。
四、隱患排查。(10分)
1.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臺賬,每季度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并做好登記。未開展的一次扣1分。
2.配合鎮食安辦對轄區內進行食品安全隱患檢查,每缺席一次扣1分。
3.及時遏制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每出現一次未遏制或報告不及時扣2分。
五、工作落實(20分)
1.按時參加政府或職能部門組織的會議培訓,配合相關部門對轄區內進行食品安全宣傳及培訓活動,每缺席一次扣2分。
2.工作開展、資料報送不及時的,每次扣1分。
3.通信保持暢通及有人接聽,積極配合上級食安部門的電話抽查及調查,發現無人接聽的每一次扣1分。
附件2
寧鄉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現場指導記錄
宴席類別:紅喜事□白喜事□其它:指導時間:2021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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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方信息 |
就餐人數 (正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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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聯系電話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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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廚師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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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聯系電話 |
有(無)有效健康證 |
有(無)廚師上崗培訓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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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人員信息 |
幫廚人員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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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聯系電話 |
幫廚人員數 |
健康狀況(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感染、咽部炎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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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情況 |
現場環境衛生情況: 好□一般□差□ |
加工場所25米內有無污染源(廁所、豬舍等): 有□ 無□ |
高危菜譜(涼菜、鹵水拼盤、野生菌類、現制飲品):有□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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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貨票據是否齊全: 全□不全□ |
葷素菜粗加工、切配(砧板)、餐用具洗滌分區(臺)是否分開:分開□未分開□ |
洗滌工具葷、素、水產品、餐用具是否分開: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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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存放設施: 有□無□ |
冷藏設施:有□ 無□ |
消毒設施:有□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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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高溫(或開水)消毒:是□否□ |
井水漂白精片消毒:是□否□ |
食品是否留樣: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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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餐菜譜 |
葷菜:雞肉□鴨肉□魚類□豬肉□牛肉□其他 素材:白菜□香菇□花菜□空心菜□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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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注 意的問題 |
1、食品留樣須100克以上; 2、廚師須穿戴好制服辦廚; 其他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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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 |
1、符合農村聚餐標準。(????) 2、基本符合聚餐標準,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3、不達標準,整改達標后方可聚餐。(????) 其他意見: | ||||
附件3
寧鄉市青山橋鎮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保證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根據《寧鄉縣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舉辦者和廚師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承諾:
1、自覺承擔聚餐期間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舉辦聚餐活動,主動履行申報備案義務,接受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社會的監督,確保食品安全。
2、廚師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幫廚無感冒、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穿戴工作衣帽上崗,食品加工時,做好個人衛生工作。
3、菜譜中不供應涼菜、鹵水拼盤、生食海產品,不加工野生菌類、新鮮黃花菜、發芽土豆、四季豆及來歷不明的葉類蔬菜等高危食品。
4、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和原材料,不采購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不使用未經檢疫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索取并保留購貨憑證,對采購的食品及原材料妥善儲存,對肉類、水產品類生食及半成品及時冷藏保存。
5、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聚餐加工場所,認真做好自備水的消毒工作,確保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6、加工過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所有食品均燒熟煮透,加工中做到生熟分開,葷素分開,防止交叉污染。設置必要的“三防”設施,保持廚房內外環境整潔。餐具、工用具、容器煮沸10分鐘消毒,并放到潔凈的場所保潔備用,或使用取得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的集中消毒餐具。
7、做好聚餐食品的留樣工作,加工好的食品,每個品種留樣100克,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8、對加工制作過程認真開展自查,自覺接受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現場檢查和指導,針對檢查指導意見及時進行整改,主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10、嚴格依照以上承諾內容認真執行,確保聚餐人員的飲食安全。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上報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和組信息員,并及時協助處理。如發現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舉辦者承諾簽名:??廚師承諾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寧鄉市青山橋鎮農村廚師承諾書
我是一名在農村集體聚餐中工作的流動廚師,根據上級部門食品安全管理和對農村集體聚餐工作的要求,農村廚師是農村聚餐的第一責任人,對農村集體聚餐承擔主體責任,現在我參加培訓并作出如下承諾:
1、對于10桌以上的農村聚餐,我提前3天向聚餐所在地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指導員報告(便于協管員和指導員提前1天以上上門現場指導);
2、我在取得食品安全培訓合格證和有效健康證后才承接農村集體聚餐工作;
3、為舉辦者制定合理的菜普,對食品采購提出指導性意見,發現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加工使用;
4、不提供生、冷食類食品;
5、對供餐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每種食品100克,包括米飯,冷藏保存48小時);
6、對使用的自備水(井水)按規定消毒處理,對使用的器具洗凈、消毒、保潔;
7、工作中注意個人衛生,要求自己做到: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前用流動的清水洗手;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在加工場所吸煙;
8、主動學習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并認真遵守。
承諾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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