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6-72505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6-03-07
- 生 效 日 期:2026-01-01
- 文 號:
《湖南省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工作方案》
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財政廳印發
《湖南省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
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民發〔2026〕6號
HNPR—2026—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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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
現將《湖南省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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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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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
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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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的通知》(民發〔2025〕37號)精神,進一步完善我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切實提升失能老年人生活質量,減輕家庭照護負擔,推動養老服務消費提質擴容,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項目內容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統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與地方各級財政配套資金,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購買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給予補貼支持。
(一)補貼對象。經統一評估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級的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簡稱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且服務地址在湖南省境內。正在享受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待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補助、國家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的老年人不納入本次補貼對象范圍。
(二)補貼形式。補貼資金通過“民政通”平臺(含小程序、APP),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自然月發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通過“民政通”系統,向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補貼資金實行實名制管理,僅限用于購買養老服務,不得提現、轉讓或用于其他用途。
(三)補貼項目。補貼項目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包括長期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上)、短期服務(即“喘息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內”)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補貼項目參見《湖南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補貼項目清單》(附件1)。
(四)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將消費券用于抵扣養老服務消費項目范圍內的個人自付部分。其中,長期、短期機構養老服務費和日間托養服務消費券核銷比例為40%,抵扣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800元;居家上門服務消費券核銷比例為50%,抵扣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800元;老年人能力評估費抵扣額度每人不超過100元。
正在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扣除已享受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后,個人自付部分可通過電子消費券按規定比例予以抵扣,不超過每月最高限額。
(五)實施期限。本項目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2026年12月31日截止。
(六)資金安排。消費補貼資金中央財政承擔90%,地方部分分擔辦法及比例另行通知。
二、實施流程
(一)個人申請。老年人或其代辦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親屬以及村、社區工作人員,養老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等)按照自愿原則,通過“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線上注冊個人賬號,提交領取養老服務消費補貼的申請,并簽署《老年人誠信承諾書》(附件2)。
(二)能力評估。民政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委托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依據《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GB/T 42195—2022)組織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工作。評估申請:老年人通過“民政通”申請能力等級評估,評估費用據實抵扣(能力評估為一次性消費券,抵扣額度每人最高不超過100元);費用結算:老年人經評估為輕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評估費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擔或由縣(市、區)統籌安排,要防止過度評估、無效評估、隨意評估等,防止以評估名義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為。對初次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復評申請,但復評費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擔。免評情形:2024年7月1日之后被評估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不再進行評估,由市縣民政部門歸集整理評估信息后報省廳審核,省廳將核實后的數據交換至補貼項目信息系統“民政通”后,老年人可直接申領電子消費券。
(三)電子消費券發放。審核發放:對申請并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老年人,通過“民政通”申領電子消費券后,在5個工作日內“民政通”將自動發放當月消費券,后續每月1號自動發放,當月消費券僅限當月使用。停發情形:老年人不再符合補貼條件的,其本人、代辦人或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機構(企業)應通過“民政通”或其他方式及時告知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經縣級民政部門確認后,于次月停發電子消費券。
(四)電子消費券核銷。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使用電子消費券直接抵扣養老服務消費金額。機構養老服務:服務方應將老年人身份證、機構入住合同、繳費清單、結算清單、費用發票、電子消費券核銷憑證等材料及時上傳至“民政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服務方應將服務項目、服務情況、消費金額、收費單據、電子消費券核銷憑證等材料及時上傳至“民政通”。
(五)資金結算。縣級民政部門應在次月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上一個月電子消費券核銷情況初審,并將結果交縣級財政部門復審;縣級財政部門應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反饋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收到復審結果后,應于3個工作日內向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企業)、第三方評估機構結算經核定后的上一個月電子消費券抵扣費用。
三、服務機構要求
各服務機構(企業)應合理、合法、合規進行市場化服務定價,主動簽署《誠信承諾書》(附件3、4),公開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承諾,不得先漲價后抵扣。各縣級民政部門要合理確定、及時公示、更新參加或退出項目的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企業)和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名單,一視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不同規模、不同資金能力的機構參與項目。
(一)養老機構
1.應依法辦理登記并在民政部門備案,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務能力;
2.參與提供服務的養老機構應事先向民政部門申報,提供佐證資料,提供本項目實施前3個月各種類型有效服務合同復印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通過后,取得消費補貼資格;
3.自愿參與、信譽良好,近一年內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4.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企業)
1.應依法辦理登記,經營范圍或業務范圍應包括養老服務,且在民政部門進行信息登記或備案;
2.具有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應服務的能力,機構工作人員應持有相應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3.參與提供服務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應事先向民政部門申報,提供佐證資料,經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通過后,取得消費補貼資格;
4.自愿參與、信譽良好,近一年內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5.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
1.依法辦理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應符合《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GB/T 42195—2022)關于評估主體的有關要求;
2.至少配置5名專/兼職評估人員,評估人員應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有5年以上從事醫療護理、健康管理、養老服務、老年社會工作等實務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背景,持有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或老年人能力評估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理解評估指標內容,掌握評估要求;
3.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不能參與提供由本項目補貼的養老服務;
4.自愿參與、信譽良好,近一年內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服務過程中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務對象群體投訴信訪事件;
5.應當保護被評估人員和評估人員的尊嚴、安全和個人隱私。
四、保障措施
為保障項目規范有序實施,各相關單位需協同落實以下要求:一是明確分級責任。省民政廳負責全省項目的統籌組織、數據傳送、成果報送與抽查檢查;省財政廳負責指導市縣資金保障、及時撥付、對賬結算,并配合開展檢查。市級民政、財政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宣傳推介、數據統計與監督檢查,按季度上報項目進展。縣級民政部門負責轄區機構審核、能力評估、補貼全流程辦理與全程監督;縣級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撥付、結算復審與日常監管。二是規范評估機制。各地需嚴格審核各服務機構(企業)資質,并加強對服務質量的監督,推行“一床一碼”,縣級民政部門每季度按不低于1%的比例實地抽查核查評估結果及服務質量。各地民政部門、財政部門對補貼申請、發放、核銷、結算等環節,要實行全流程跟蹤,及時核查異常交易信息,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堅決依法依規處理,及時追回補貼資金,涉及違紀違法的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處理。不得限制老年人養老服務消費的付款方式和支付憑證類型,不得以參加項目為由要求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采購新的支付設備。三是加強宣傳引導。綜合利用線上線下渠道,分類開展宣傳,推動政策進社區、進機構、進家庭,注重農村地區政策覆蓋。依托縣鄉政務新媒體、村(居)民微信群、農村廣播大喇叭等載體,結合“養老服務消費季”等活動,推送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短視頻、圖文海報和音頻播報,開展入戶操作指導,確保政策家喻戶曉、精準直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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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南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清單
2.老年人誠信承諾書(略)
3.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誠信承諾書(略)
4.養老服務機構誠信承諾書(略)
5.消費券領取使用流程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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