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5-176428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5-09-29
- 生 效 日 期:2025-09-29
- 文 號:
寧鄉市煤炭壩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煤炭壩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寧鄉市煤炭壩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煤炭壩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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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單位、各村(社區)、各線辦:
《煤炭壩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經鎮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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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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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壩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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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市工作要求,長沙市為全區域全時段秸稈禁燒區。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的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完善常態化監管體制和高效管控機制,杜絕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荒草、落葉等行為。全面落實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措施,著力構建生態循環、高效利用、轉化增值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體系,不斷提升我鎮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我鎮秸稈綜合利用粉碎還田率達到95%以上,預計秸稈粉碎還田20912.43畝,預計秸稈離田量4000噸,鼓勵一批企業、大戶、合作社成立秸稈綜合利用收、運、儲、用,增加秸稈離田處置。在全鎮實行全區域、全天候常年禁燒,集中主要力量,全力做好夏秋兩季重點時段的禁燒工作。
常態監管階段:1月1日至12月31日
重點禁燒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專班
成立煤炭壩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專班。
顧問:胡浪
負責人:馮亮
聯系負責人:謝智芳
相關負責人:姚娟、陳偉軍、戴奔奇、熊平原、姜兵、喻國棟、彭敏、程緒東、謝超、王闊。
成員單位:各線辦、各村(社區)、派出所、城管中隊、鎮執法大隊等鎮內設下級機構和單位。
工作專班設在鎮生態事務中心。
各村(社區)組織成立以黨總支書記為組長,村干部為副組長(包片負責)、村民小組長(村民小組負責)為成員的村級工作組,明確一名村干部為村級禁燒工作專干,構建村、片、組、網格責任體系。
三、職責分工
(一)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專班
負責對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的督促和指導,負責督促指導秸稈禁燒的日常巡查、調度、火點處置及秸稈綜合利用等工作。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專班調度室負責做好秸稈禁燒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安排、秸稈禁燒巡查及火點處置等工作,還負責做好情況匯總、信息報送,統籌開展各項工作。
(二)各村(社區)
各村(社區)書記為本村(社區)秸稈禁燒工作的主要責任人,禁燒專干、聯片村干部、網格干部為直接責任人。各村級工作組負責本村(社區)秸稈綜合利用、環保知識宣傳,做好秸稈禁燒逐組、逐戶落實工作;建立村組一線巡查和處置隊伍,保障必要的滅火器材;負責對本轄區秸稈禁燒工作進行日常巡查、火點處置、火情報告。
(三)生態事務中心
負責禁燒工作的統籌、協調、政策宣傳、督查、情況通報、信息報送,巡查及火點處置等工作。
(四)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秸稈綜合利用、政策宣傳和落實,協調農業專業人員對病蟲害的分析判斷、氣象條件通報、種糧大戶秸稈綜合利用管理等工作。
(五)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組織和協調派出所、城管中隊等執法機構配合開展專項巡查、立案處罰等工作。
(六)黨政辦
黨政辦將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鎮對村考核實施方案。
(七)黨建辦
黨建辦匯總生態事務中心、鎮紀委關于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關信息工作,結合各網格干部實際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季度考核計分。
(八)鎮紀委
負責對在禁燒工作中因值班值守、巡查、處置等環節履職不到位引發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追責問責。
(九)值班組
值班領導帶隊開展當班日巡查,火點處置,值班值守等工作。
四、秸稈綜合利用及獎補扶持政策
秸稈利用方式:結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區域實際,推行“分類施策、多元利用”模式。早中稻秸稈采取農戶自主粉碎還田,灌水翻耕模式,晚稻、油菜等其他農作物秸稈以低茬收割粉碎還田為主,離田為輔。政策扶持:按照《寧鄉市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的標準執行(見附件12)對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開展獎補扶持申報的服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發動
鎮生態事務中心統籌開展廣播宣傳、宣傳車、橫幅、標語、警示牌等工作,相關費用納入財政開支,按實核算;黨建辦統籌網格工作,利用群眾工作日開展線下線上宣傳,積極宣傳禁燒政策和綜合利用技術,形成濃厚的氛圍,提高知曉率,使廣大群眾理解支持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二)落實禁燒責任
按照全域禁燒和常態管理的要求,落實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各項政策和措施,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實現全天候禁燒、全覆蓋監管。各村(社區)要將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列入村規民約,明確要求禁止焚燒秸稈。鎮采取逐級分包責任制,做到黨政干部包村(社區)、村(社區)干部和網格干部包片包組,村民小組包戶包地塊,形成網格化管理責任體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
鎮級組建以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牽頭、派出所、城管中隊、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生態事務中心、值班組成員為主的秸稈禁燒機動巡查隊,村組網格落實日常巡查,各村(社區)組建一支3人以上組成的巡查應急處置隊,鎮設立舉報電話:0731-87902088,構建鎮、村(社區)、組三級聯動禁燒工作網絡,嚴防死守,疏堵結合,堅決制止焚燒秸稈行為。夏、秋兩季禁燒關鍵時期,鎮村值班人員務必堅守崗位,未經上級批準不得離崗、脫崗。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防控和及時處置秸稈焚燒現象,尤其要注意加強對晚飯前后、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巡查處置,確保萬無一失。
(四)落實考核獎罰
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專班采取看現場、上級通報運用、鐵塔視頻等方法,將村(社區)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納入鎮對村、對干部考核。按照“黑斑倒查”“秸稈倒查”(從黑斑田塊查責任戶、查包組村干部、查包網格鎮干部、查值班干部)和“三不放過”(責任農戶未接受處罰不放過、周圍農戶未受到警示教育不放過、包組村干部和包村鎮干部未采取補救措施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1.根據省市關于火點的通知,目前火點是按照從低到高,由輕到重分為3級。Ⅰ級火點指的是零星火情,過火面積小于6平方米的火情;Ⅱ級火點指的是有明顯煙霧,過火面積在6-13平方米左右的火情;Ⅲ級火點是較大以上火情,過火面積大于14平方米的火情。2025年9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省、市交辦至寧鄉市的火點核實后,Ⅲ類以下火點的,扣除鎮對村環境衛生經費1000元/起;Ⅲ類火點的,扣除鎮對村環境衛生經費2000元/起。(火點等級以省生態環境廳判定等級為準)。
2.網格干部對所屬網格秸稈禁燒宣傳不到位,發生秸稈燃燒的,視情況扣0.1分。
3.全面實行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年度對網格干部、部門單位考核,根據省、長沙市、寧鄉市通報情況對禁燒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根據情節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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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煤炭壩鎮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黨政領導、聯村干部安排表
2.煤炭壩鎮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責任清單
3.煤炭壩鎮農作物秸稈產量預估清單
4.煤炭壩鎮秸稈綜合利用主體與能力清單
5.煤炭壩鎮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重點監管對象清單
6.煤炭壩鎮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摸底情況表(村、社區)
7.煤炭壩鎮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監管表
8.農作物秸稈禁燒明白卡(范例)
9.致農民朋友的一封信
10.禁燒區警示牌(范例)
11.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政策宣傳手冊
12.寧鄉市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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