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2-00073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寧鄉市煤炭壩鎮
- 公布日期:2022-02-18
- 生 效 日 期:2022-03-14
- 文 號:
煤炭壩鎮2022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 “護苗”行動實施方案
煤炭壩鎮2022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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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省、長沙市和我市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及相關工作部署,為強化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深入實施校園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切實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嚴防嚴控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師生舌尖上的安全,鎮食安辦決定,2月至11月,在全鎮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專項檢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廣大師生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營養狀況進一步改善。達到中小學、幼兒園全面落實校領導陪餐制,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全覆蓋,校園學生飲用水合格率達100%,學生營養不良與肥胖的營養干預率達 100%,校園及周邊無證無照經營和流動食品攤販整治率達 100%的工作目標,及時消除各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和負面輿情事件的發生,全力推進寧鄉創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
二、檢查對象
(一)全鎮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供餐單位;
(二)校園及周邊(校門外道路兩側200米范圍內)的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含小餐飲)、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
(三)學校飲用水。
三、檢查重點
(一)經營主體資格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實際經營項目、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是否與許可證一致。
(二)學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學校是否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管理制度,在開學之前是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是否開展反食品浪費宣傳倡導。承包或者委托經營的學校食堂,學校應當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依法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學校是否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記錄。學校食堂是否落實“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學校是否按照要求開展全方位多途徑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
(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一是食品及原料進貨把關方面。重點排查是否存在上學期留存并出現過期變質、霉變生蟲等異常情況的食品原料。食品原料的采購渠道和供貨商發生變化的學校食堂,是否嚴格對新供貨商進行審查,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落實索證索票制度等規定,是否實行大宗食品集中定點采購制度,采購使用進口冷鏈食品應符合有關要求。桶裝水是否索取供貨商的證照及批次產品合格證明,飲水機是否索取衛生許可批件,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記錄等。二是場所和加工過程管控方面。在假期對食堂加工制作場所、流程布局進行改造、調整的學校,新的加工場地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學校食堂恢復營業前,現場是否進行全面的衛生清理,餐飲具和工用具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洗、消毒。假期停運和新購進的冷藏、冷凍、“三防”等設施設備是否能正常運行。加工、儲存等過程中生、熟食品是否做到嚴格分開,食品留樣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含鮮黃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加工制作行為。是否落實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三是從業人員管理方面。重點排查是否對新聘請的員工進行食品安全培訓,所有員工是否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是否落實從業人員晨檢制度。
(四)校園內及校園周邊食雜店及飲食店的排查。重點排查校園周邊的食雜店、飲食店等食品經營單位證照、現場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加工過程控制、餐飲具消毒、索證索票制度等落實情況,是否存在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周邊200米內經營門店是否有違規銷售煙、酒的情況。
(五)為學校供餐單位的排查。重點排查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恢復生產后是否持續符合食品經營許可有關要求,核實食材進購、存儲、加工運輸過程是否有異常或變化等情況。采購使用進口冷鏈食品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學校是否落實《餐飲服務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治指南》(第三版)要求,強化學生就餐、健康監測等關鍵環節把控,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人員、設備及場所管理,嚴格落實冷鏈食品(特別是“進口”冷鏈食品)采購和使用規定,統籌抓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四、責任分工
(一)煤炭壩鎮食安辦。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本鎮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進行全面檢查,開展宣傳發動、督查推進、督促整改、評估總結等工作。
(二)基地校。履行對學校行業主管責任,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督促學校加強學生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負責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工作,督促學校食堂使用“省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平臺”企業自律端或企業自律微信小程序和長沙市放心肉智能監管平臺,提高學校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水平。
(三)市監所。負責對學校食堂、商店和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校外供餐單位通過HACCP、IS022000等體系認證,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監管并向供餐學校展示,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按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部署,有序推進“省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系統、長沙市放心肉智能監管平臺在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實際應用。
(四)衛健辦。負責指導學校加強飲用水管理,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和營養健康知識教育。
(五)城管中隊。負責查禁校園周邊食品流動攤販。加強日常巡查,對校園周邊200米內食品流動攤販做到發現一個、清理一個,逐步引導食品流通攤販向劃定區域集中。
五、實施步驟
該項工作結合學校春、秋兩季開學情況,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分別分三個階段組織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20日前)。煤炭壩鎮食安辦細化工作方案,制定落實措施,明確部門職責,召開會議部署工作任務。基地校要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召開專題會議,對照工作目標和自查自糾表內容,積極組織開展自查自糾。
(二)全面檢查階段(3月1日前)。煤炭壩鎮食安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各級、各類已開學開工學校食堂、商店、飲用水、校內其他餐飲單位以及校園周邊(校門外道路兩側200米范圍內)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重點包括學校食堂和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食品銷售店等開展全面檢查,填寫對應的《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確保監督覆蓋率100%,檢查中要重點檢查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切實做到發現問題、指出問題、解決問題。
?? (三)督查落實階段(3月10日前)。煤炭壩鎮食安辦組織相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小組,督查第一階段工作開展情況,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對全鎮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隨機抽查,重點對第一階段檢查中存在問題的學校進行回訪,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對本次督查中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嚴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學校,鎮食安辦將組織進行約談,并將名單向社會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狠抓學校食品安全監管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對處置工作,將學校食品安全納入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把學校食品安全作為全鎮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提升的重要內容,保障師生飲食安全。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部門要督促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結合《學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糾表》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食品安全自查,做到立行立改。食安辦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教育、市場監管、衛健、城管等部門要緊密配合,協作聯動,形成合力。對重點對象、重點產品、重點行為、重點風險環節緊抓不放,徹底檢查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立即督促學校或經營單位進行整改;對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的,視情形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應依法嚴肅查處。
(三)加強宣教引導。結合寧鄉創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宣傳工作要求,加大宣傳力度,專項檢查期間,邀請新聞媒體對檢查情況、檢查人員或校領導陪餐等情況進行宣傳報道,營造良好工作氛圍。要組織開展學校校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涉校食品經營單位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食品安全集中培訓考核和學生食品安全教育,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問題防范化解能力;督促指導各類各級學校加大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知識科普,督促學校食堂落實防止食品浪費各項措施,引導學生按需用餐,適量點餐,深入推進“光盤”行動。
????(四)做好應急處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學校食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輿情處置工作,嚴防輿情和食品安全事故疊加效應,嚴守校園食品安全底線。強化部門協同配合,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確保有效應對學校食品安全輿情和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輿情,依職責依法依規迅速組織妥善處置,及時報送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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