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橫市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年審工作實施方案》
2024年9月1日,寧鄉市橫市鎮人民政府印發了《橫市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年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有關方案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出臺《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規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促進保障對象識別更加精準,切實保障城鄉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加快推進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年審工作,對目前已納入對象開展一次年度審核。
二、《實施方案》的工作任務是什么?
根據政策對對象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特別做好邊緣困難群眾、重病重殘對象、貧困監測對象等群體的摸排,主動提供救助,切實解決“漏保”問題。認真落實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年審工作,確保對象進出有序。
三、《實施方案》的執行標準
1. 按照《長沙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長政辦發〔2023〕3號)、《長沙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長政辦發〔2023〕2號)、《關于印發〈長沙市社會救助申請家庭收入計算評估指導意見〉的通知》(長民發〔2020〕28號)、《橫市鎮救助申請家庭收入計算評估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執行。
2. 全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按照750元/月/人執行,特困人員生活標準按照975元/月/人執行。
3. 對批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 全面實現最低生活保障操作程序的標準化,按照書面申請、信息核對、入戶調查、審核、張榜公示(評議)、確認、發放的工作程序,準確界定低保對象,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建立動態管理長效機制。
四、《實施方案》的工作職責
(一)各村(社區)
主動摸排發現轄區困難對象,協助鎮民生事務辦負責低保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收入財產核算、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動態管理、政策宣傳,管理轄區內低保對象信息臺賬和檔案資料,主動發現和救助對象等具體工作。
(二)民生事務辦
負責低保申請資料的初審及受理,對已受理資料進行信息核對,低保申請家庭的入戶調查、調查核對申請人家庭基本信息、財產狀況,收入核算,低保金試算、低保系統管理、電子報表、資金發放賬號維護等工作。
(三)鎮紀委
負責低保的審批監督工作。
五、《實施方案》的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9月1日)
1. 成立機構。成立橫市鎮低保審批權限下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傅大成
副組長:胡志敏
成 ?員:唐 ?拓、夏衛峰、劉先兵、夏毅兵、鄒 ?凱、
張燦軍、各村(社區)聯村干部、民政專干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唐拓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民生事務辦公室、村(社區)等相關單位(部門)人員組成社會救助申請家庭收入評估小組,按照具體實施方案和程序,進行低保特困年審工作。
2.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在9月6日前通過張貼宣傳公告、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動員會議等形式,向轄區內居民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及時受理居民的低保訴求。
3.制定標準(9月7日)。根據調查情況,按照《長沙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算評估辦法》文件要求,召集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和社區干部、居民代表,人社、統計、農業等部門人員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黨員等人員參與,充分聽取意見,制定《橫市鎮社會救助申請家庭收入核算評估項目和標準》,并通過公示欄向廣大居民公布,報市民政局備案后執行。
(二)申請受理階段(9月8日至9月15日)
4. 申請受理(9月8日至9月15日)
申請人(代理人)向戶籍(居住)地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提交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和致貧材料。受申請人委托,村(居)委會可以代為提交申請。對申請人與經辦人、村(居)委會成員以及公職人員(財政供養人員)有近親屬關系的應當單獨進行登記備案。
鎮民生事務辦應當對申請人(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并出受理告知書;材料不齊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代理人)補齊所有材料。對于不符合條件仍堅持遞交書面申請的,應書面告知不符合的理由。
(三)調查評議階段(9月16日至9月20日)
5. 調查核實(9月16日至10月30日)。
鎮民生事務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村(居)委會協助下,將申請人與共同生活成員及其法定義務人的授權書和基礎信息錄入長沙市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及時進行信息核對,核查申請人家庭成員及其法定義務人的基本情況、收入、財產等信息。
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生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居委會協助下,對申請人家庭基本信息、收入、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其中鎮工作人員不少于1人,經濟狀況調查實行“誰調查、誰簽字、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制。
6.計算評估(9月20日至10月10日)
對申請低保家庭,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根據《長沙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長沙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算評估辦法》和《橫市鎮社會救助申請家庭收入核算評估項目和標準》,開展收入精準評估。
7.民主評議(10月10日至10月15日)
由鎮民生事務辦組織各村(社區)在調查核實之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申請材料、家庭調查情況、信息核對結果和低保家庭收入精準評估結果召開民主評議會進行評議并進行綜合評估審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低保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對無爭議的救助可以不進行民主評議;對不符合條件的家庭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對需要提供佐證材料并進行重新審核的,審核時間可以適當延后,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1個月。
(四)審批發放階段(10月10日至11月25日)
8. 審批發放。
鎮民生事務辦和各村(社區)完善低保資料,審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由單位分管領導簽署審核確認意見并進行長期公示,將審批結果錄入全國低保信息系統和湖南省惠農補貼發放系統接受廣泛監督,并在公示欄長期公示,按政策按時發放到位。
六、《實施方案》的日常管理
日常新申請遵照本方案執行并于每月15日前上報鎮民生事務辦。村(社區)應及時上報轄區低保家庭成員及家庭經濟狀況發生明顯變化情況和低保人員死亡情況,鎮結合預警信息及村(社區)反饋情況適時進行復核并做好動態調整,村(社區)按規定做好長期公示。
村(社區)應按規定每季度對轄區內低保家庭進行簽字認證,并填寫好低保證相關信息。
鎮民生事務辦每月25日前將審批對象名冊上報市民政局備案,作為資金發放依據。低保金實行按月發放,在每月10日之前根據“惠民惠農一卡通”發放要求進行社會化發放。低保金領取卡(存折)要做到與戶主姓名一致。未經對象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代為保管或領取低保金。嚴禁截留、套取、挪用或二次分配低保金。
七、《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明確低保工作為村(社區)黨總支書記負責制,各村(社區)要對低保審批權限下放工作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確保工作順利有序進行。各村(社區)明確1-2名專職低保業務人員。
(二)落實政策要求。一是精確計算家庭收入。扎實開展調查核實,詳細掌握申請家庭基礎信息,根據《橫市鎮社會救助申請家庭收入核算評估項目和標準》,精確計算低保家庭收入,實現保障水平客觀公正。二是精細管理工作流程。按要求堅持申請受理、信息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審核審批等工作程序,全面深化低保規范化管理活動。三是準確把握相關政策。實現城鄉一體,屬地管理,分類保障,動態管理,應保應保。
(三)嚴肅工作紀律。不允許出現“人情保”、錯保漏保。各村(社區)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積極作為,主動服務。對在履行低保調查核實工作職責過程中為其開具虛假證明,故意幫其隱瞞法定義務人及家庭經濟情況基本信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
目前,《實施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若有疑問,可撥打寧鄉市橫市鎮人民政府電話0731-87234257咨詢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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