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花明樓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
顏志強:黨委書記。主持全面工作。鎮黨校校長。聯系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寧鄉市監委派出監察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司法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
張寧博:黨委副書記、鎮長。主持政府工作,主抓經濟工作。聯系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事務辦公室、財政辦公室、生態事務中心、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主體責任。
劉 ?威: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兼管政協工作),鎮黨校副校長。協助黨委書記聯系黨建與群團工作,分管機關黨建、統戰、外事、政協、農業農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電力、農畜產品安全、供銷工作、“三資”交易、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三大運營商及有線電視工作。分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聯系鎮商會、韶花所、自來水廠。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政協辦、統戰部、民宗局、市委外事辦、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市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畜牧水產事務中心、工商聯、氣象局、水文局、林業局、能源事務中心、水利技術服務中心、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心、供銷社、供電公司、三大運營商、有線等)
李予希:黨委副書記(掛職)。協助黨委書記抓黨建與群團工作;分管民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教育、文化體育、旅游、衛生、校車安全、退役軍事務工作,代管武裝工作。分管民生事務辦、退役軍人服務站;聯系黨建工作。聯系寧鄉四中、中心校、衛生院、敬老院。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人武部、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教育局、人社局、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殘聯、供銷社、科協、紅十字會、校車辦等)
周 ?勇: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分管財貿、招商引資、工業商貿(含行業安全生產)、統計信息、科技、優化營商環境、兩型社會、節能減排、機關后勤、工會;分管財政辦公室,鎮工會聯合會。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人大辦、財政局、招商服務中心、稅務局、發改局、商務局、審計局、工信局、科學技術局、金融事務中心、統計局、公積金中心、市總工會、經開區、城發集團、國資集團、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等)
蔡 ?敏: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寧鄉市監委派出監察辦公室主任。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協管黨風廉政建設;負責作風建設、效能監察和執紀問責工作。分管鎮紀檢監察辦公室。履行“一崗雙責”,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紀委市監委,市委巡察辦、巡察組)
宋軒宏:黨委委員、組織委員,鎮黨校副校長。分管基層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績效考核、老干工作;聯系國土、村民建房、自建房排查整治。分管黨建工作辦,聯系離退休黨總支、市自然資源局花明樓管理所。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委組織部、編辦、社會工作部、市人社局、老干局、住建局、發改局、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自然資源局、國土規劃技術服務中心等)
李志強: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分管政法綜治、信訪維穩、國安、反邪教、反電詐、禁毒、司法、法治政府建設、應急管理、生產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平安法治辦、應急事務中心,聯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市監所。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政法委、市信訪局、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等)
焦勝勇: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分管宣傳、意識形態、網信工作、文明創建、社科聯、文聯工作;分管農村公路建設與配套、重點項目服務、項目建設、建筑施工安全、混凝土企業管理、征地拆遷、郵政、特色小鎮建設、靳石公路建設等工作,聯系高速收費站、銀信部門,分管經濟發展辦公室。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市委文明辦、住建局、發改局、交運局、征地服務中心、征地拆遷管理所、1121工程項目指揮部、公共工程建設中心、重點工程服務中心等)
王 ?玲:副鎮長。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鄉人居環境整治、“藍天保衛戰”、婦聯、河長、路長(環衛)、改廁、分管生態事務中心、鎮婦聯。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市城管局、宜居中心、藍天辦、河長辦、婦聯等)
胥 ?靜:副鎮長。分管黨政綜合、政務服務、政務熱線12345、團委;協管農業農村工作;分管鎮黨政辦、團委,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委辦、市政府辦、車改辦、數據資源中心、團市委等)
陳 ?偉:人大副主席。分管綜合行政執法、城管、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路長制工作(除環衛外)、治超、燃氣安全、治砂等工作,分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管靳石公路建設工作,聯系交管站、派出所,交警五中隊、城管中隊。履行“一崗雙責”,負責所分管領域內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接部門:市人大辦、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城管局、農村公路管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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