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花明樓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
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顏志強:黨委書記。主持全面工作。聯系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寧鄉市監委派出監察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司法所。
周??曙:黨委副書記、鎮長。主持政府工作,主抓經濟工作。聯系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財政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隊、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文??勇: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兼管政協工作)。協助黨委書記聯系黨建與群團工作;分管黨政綜合、機關黨建、統戰、政協、綜合行政執法、城管、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路長制工作(除環衛外)、治超、燃氣安全等工作。分管黨政辦、綜合行政執法隊,聯系鎮商會、交管站,交警五中隊、城管中隊。
(對接部門:市委辦、市政府辦、車改辦、市政協辦、統戰部、民宗局、工商聯、交通運輸局、城管局、路長辦、數據資源中心等)
黃穎娟:黨委委員、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分管財貿、工業商貿、統計信息、招商服務、科技、特色小鎮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向上爭資、兩型社會、節能減排、機關后勤(含文印室)、“三資”交易工作;負責工會工作;聯系政府投資項目工作。分管經濟發展辦、財政所;聯系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聯系銀信部門、鎮工會聯合會。
(對接部門:市人大辦、財政局、稅務局、發改局、商務局、審計局、工信局、科學技術局、金融事務中心、統計局、公積金中心、經開區、住建局、城發集團、國資集團、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招商服務中心、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市總工會等)
賀實余: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分管農業農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電力、農村公路建設與配套、農畜產品安全,聯系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分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聯系韶花所、自來水廠。
(對接部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畜牧水產事務中心、交通運輸局、氣象局、水文局、林業局、能源事務中心、水利技術服務中心、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心等)
劉??智: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寧鄉市監委派出監察辦公室主任。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協管黨風廉政建設;負責作風建設、效能監察和執紀問責工作。分管鎮紀檢監察辦公室。
(對接部門:市紀委市監委,市委巡察辦)
宋軒宏: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分管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績效考核、老干、宣傳、意識形態、文明創建、團委和黨建指導中心工作。分管黨建工作辦,聯系離退休黨總支。
(對接部門:組織部、編辦、市委宣傳部、文明辦、網信辦、人社局、老干部局、團委等)
李記為: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副鎮長。分管武裝、民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教育、文化體育、旅游、衛生、規劃、國土、村民建房和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辦,聯系寧鄉四中、中心校、衛生院、敬老院、自然資源所。
(對接部門:市人武部、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教育局、人社局、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民政局、殘聯、供銷社、科協、紅十字會、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辦、自然資源局、國土規劃技術服務中心等)
李志強: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分管政法綜治、應急管理、信訪維穩、退役軍人事務、國安、反邪教、禁毒、司法、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項目建設、社會項目建設、征地拆遷、政府投資項目。負責網格管理工作機制。分管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聯系派出所、法庭、供電所、高速收費站。
(對接部門:市委政法委、市信訪局、征地服務中心、征地拆遷管理所、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退役軍人事務局、供電公司、投資促進服務中心、1121工程項目指揮部等)
王??玲:副鎮長。分管鄉村振興、環境衛生、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鄉人居環境整治、“藍天保衛戰”“除臭剿劣”、婦聯、河長、路長(環衛)和改廁工作。分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鄉村振興辦、鎮婦聯。
(對接部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心、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環衛局、宜居中心、藍天辦、河長辦、婦聯等)
劉??丹:人大副主席。分管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政務服務、消防安全和校車工作;協管人大工作;協管政法和項目工程。分管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安委辦)、政務服務中心,聯系市監所。
(對接部門:市人大辦、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局、消防救援大隊、校車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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