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3-00155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3-06-20
- 生 效 日 期:
- 文 號:
寧鄉市黃材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黃材鎮2023年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黃政發〔2023〕19號
?
?
寧鄉市黃材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黃材鎮2023年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村(社區)、各學校,鎮屬及駐鎮各單位:
現將《黃材鎮2023年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寧鄉市黃材鎮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黃材鎮2023年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
工作方案
?
盛夏即臨,酷暑將至,中小學生溺水事件進入了危險期和高發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相關要求,堅決杜絕全鎮發生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堅決遏制發生一般溺水事件,確保學生生命安全。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2023年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湘學安委〔2023〕1號)、《關于印發〈長沙市2023年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長學安發〔2023〕2號)、《關于印發〈寧鄉市2023年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學安發〔2023〕1號)等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理念,聯防聯控,嚴加防范,切實強化預防學生溺水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實防溺水責任和措施,加強水域隱患排查治理,落實重點危險水域管理措施,完善部門、屬地、學校和家庭“四方”責任體系,形成全社會共同防范學生溺水的良好氛圍,杜絕學生溺水事件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顧 ?問:戴永星
組 ?長:周宏斌 ?
副組長:龔學軍 ?譚 ?饒??鄒 ?彥 ?廖振興
劉 ?威??盧玉立(常務) ?譚 ?吉
成員單位:社會事務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網格化綜合服務中心、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綜合行政執法隊、經濟發展辦、黨政辦(紀檢監察室)、財政所、團委、婦聯、關工委、中心校、派出所、各村(社區)。
領導小組組長為防溺水工作第一責任人,常務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社會事務辦,由黃永兼任辦公室主任,陳雅萱兼任防學生溺水專干。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控體系
1.壓實工作責任。全鎮各完全小學、初中明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兼任特聘安全副校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兼任本村(社區)非完全小學特聘安全副校長(見附件1),統籌抓好防溺水工作。各責任學校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對屬地和所負責領域防溺水工作負總責,明確具體負責人。各責任學校要迅速召開專題會議,全面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動員一切可用力量和資源,織密織牢防學生溺水“安全防護網”。
責任單位: 中心校、各村(社區)。
2.強化聯防聯控。實行水域“網格化”管理。各村(社區)既要按相關文件要求種好自身“責任田”,也要密切聯系溝通,加強信息共享,強化聯動協作。以村(社區)為大網格、村(居)民小組為中網格、網格員管理區域為小網格,以網格為單元,將監管職責分解到每一個責任學校或家庭(自有水溝或魚塘的),將監管任務明確到具體責任人。中心校要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單親家庭學生、監管缺失學生、經常游泳戲水學生、居住在危險水域附近學生等防溺水重點關注人員建立臺賬,并及時將名冊反饋至鎮社會事務辦和各村(社區)(見附件2),落實“六包一”管理;各村(社區)要發揮熟悉水情、地情、民情的優勢,建立轄區水域分布、聯水域領導、管理主體、監管主體、巡防人員、防范設施配備清單。民政、團委、婦聯和村(社區)要協同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對重點對象落實“一對一”“人盯人”重點幫扶監管;各責任學校要通過多種方式將防溺水責任落實到每一位家長,盡最大努力督促家長做好日常監管監護,形成鎮、村(社區)、部門、家長聯防聯控的立體防控體系。
責任單位: 社會事務辦、團委、婦聯、中心校、各村(社區)。
(二)切實加強宣傳教育
1.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各中小學校要將防溺水納入年度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講座、視頻、板報等方式,提升學生對水性的認知,使學生認識不熟悉或不明水域、無安全設施水域等的復雜性、危險性;扎實開展“十個一”教育活動(見附件4),普及防溺水“七不兩會”安全知識(見附件5);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學生一次的常態工作制度,落實“放學前3-5分鐘,周末離校前5-10分鐘,暑假、勞動節及國慶節前15分鐘”安全教育提醒;中小學畢業考試后,學校立即向畢業生和家長發出防溺水提醒;5-10月,學校每周向學生家長推送提示信息不少于1次,組織防溺水知識競賽等各類活動,了解掌握學生遵守防溺水“七不兩會”要求情況,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曉度和參與度;結合實際成立學生防溺水聯防小組,根據學生家庭住址進行分組,加強對重點關注人員上下學路途中的監管,及時發現并處置學生上課時間曠課、住校時間離校、請假外出未按時返校等情況,及時與家長溝通,確定學生去向,確保學生安全。
責任單位: 中心校。
2.強化家庭監護指導提醒。各級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系,通過召開專題家長會、家訪、電話、短信、微信、QQ群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將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預防學生溺水致全省中小學生家長的信》(見附件7)送到每一名學生家長的手中,并收齊回執。提醒監護人落實監護責任,堅持每周向學生家長推送1次以上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提醒。督促家長切實履行好上下學、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對子女的看管監護責任,嚴防監管中空出現,要重點提醒家長對孩子假期行路做到“五知”(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內容、知方式);告誡其子女做到“六不準”(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隊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擅自下水施救)。特別是要提升家長特殊時段防溺水意識,嚴防家長帶小孩外出游泳、戲水、釣魚、摸螺、參與農業生產活動時發生溺水事件。
責任單位: 中心校
3.廣泛開展社會宣傳。要大力開展防溺水宣傳,營造全面濃厚預防學生溺水宣傳氛圍。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員密集場所懸掛標語,通過電子屏播放宣傳圖片。組織開展“防范中小學生溺水隨手拍”活動,動員廣大群眾對發現中小學生涉險游泳、戲水及時勸離;要聯合學校主動排查發現學生上下學途中水域溺水隱患,及時拍攝圖片,通過湖南教育安全管理平臺處理;要利用“村村響”、宣傳車、戶主會、“屋場夜話”、“三亮三比”、網格員入戶走訪等方式開展針對性宣教,確保全覆蓋。發動廣大黨員干部群眾通過其個人微信朋友圖、工作群等方式廣泛宣傳防溺水知識;要積極創新宣教方法,用社會受眾喜聞樂見、淺顯易懂、務實管用的方式強化防溺水宣教氛圍、確保宣教效果。
責任單位: 黨建辦、宣傳專干、中心校、各村(社區)
(三)疏堵結合預防溺水
要統籌利用社會游泳資源,面向中小學生廣泛開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確保學生正確掌握自救方法;鼓勵支持村(社區)結合本地實際,在有條件的區域建設適宜的游泳、戲水場所及相應設施,加強安全人員配備,為中小學生提供安全、便利、規范的親水環境;社會事務辦、團委、婦聯部門聯合,統籌用好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利用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等設施,在周末、節假日為學生提供綜合素質培養、愛心陪伴、心理撫慰等服務,滿足學習休閑娛樂需要,減少私自下水現象。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辦、團委、婦聯、中心校、各村(社區)
(四)全面開展排查整改
1.清查隱患建檔。以村(社區)為單位集中開展一次涉水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以學校、村莊周邊和學生上下學沿途水域為重點,對行政區域內的開放水域逐一進行摸排,摸清權屬主體、水域深淺和警示標志、救援設施配置等情況,繪制危險水域地圖,評估風險等級,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逐一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責任單位: 網格化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各村(社區)
2.完善安防設施。要對摸排出的重點水域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整改,完善各類安防設施,特別是在易發生和曾發生溺水事故、學生上學放學必經的高風險重點水域,參照“河長制”辦法,采用一域一策,在中、高風險水域周邊設置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推進落實一個警示牌、一個救生圈、一根救生繩、一根救生桿“四個一”建設,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疊加互補的方式,確保對重點水域岸線的全覆蓋。
責任單位: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網格化綜合服務中心、各村
(社區)。
3.強化巡查看護。明確重點水域安全管理責任人,村(社區)負責組建防溺水巡守隊伍,安排防溺水值班巡邏;5-10月,每日10:30-19:30在重點水域“一日三巡查”,重點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時段加強對危險水域巡邏管理,并建立巡查臺賬(見附件10);在經常有人下水的區域設立固定盯守點,聘請專職人員盯守;各村(社區)對工作突出的專職、兼職巡守人員給予獎勵。具備條件的可在危險水域安裝視頻監控和報警系統。
責任單位: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網格化綜合服務中心、各村
(社區)
(五)快速反應處置
各中小學校和村(社區)要建立完善預防溺水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援救,及時向上級報送信息,密切關注輿情,穩妥處理善后。
責任單位: 中心校、各村(社區)。
四、工作步驟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5月25日)。我鎮結合實際,制定防溺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全面部署防溺水工作。
統一公布中小學生涉險游泳、戲水勸阻和溺水應急求助電話(12345、0731-81800298、0731-87575130)。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26日- 10月31日)。廣泛深入開展防溺水安全“十個一”教育,發動教師、志愿者、村(社區)干部和“五老人員”上門家訪,開展防溺水安全宣傳,增強家庭安全防范意識。深入開展危險水域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巡邏值守制度。全方位開展防溺水宣傳,濃厚全民防溺水工作氛圍。
(三)總結提升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認真分析學生溺水事故的事發規律,總結原因教訓,深入查找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對策措施。梳理工作經驗,固化被證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完善防溺水工作機制,常治長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村(社區)兩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為防溺水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行業監管責任,學校負宣教主體責任,家長負校外監管主體責任。防范學生溺水工作將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安全生產巡查與考評,各責任單位和村(社區)要嚴格落實責任清單(見附件11),增強責任意識,克服僥幸心理,充分認識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決防范學生溺水事件發生。
(二)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各村(社區)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一經核實,由就讀學校一律進行訓誡,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考核;家長監管不到位的,由村(社區)對其進行訓誡,并張貼公示。鎮紀委監察室應建立防范學生溺水督查機制,每年聯合相關部門督查不少于2次,社會事務辦聯合農綜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對各村(社區)防溺水工作進行督查,對工作落實到位的村(社區)進行通報表彰,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出現學生溺亡事件的村(社區)嚴厲問責。將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納入各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發生溺亡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因不及時報告造成重大損失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