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鄉市黃材鎮委員會 寧鄉市黃材鎮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部分領導分工、人員到辦及聯村的通知
各線辦、各村(社區)、部門單位:
因工作需要,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我鎮部分黨政領導分工、人員到辦及聯村調整如下:
一、黨政領導分工調整
文??禹:黨委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務工作,主持政協工作,分管統戰、民族宗教、財貿、財稅、機關內審、采購、村級財務、村級集體經濟合作社、農村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金融、打擊非法集資、機關食堂資金監管、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消防、應急管理工作;聯系組織人事、績效考核、基層黨建、機構編制、老干、關協、機關干部隊伍建設、黨員“三亮三比”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財政辦公室、應急事務中心,聯系崔坪村。
胡 ?曼:黨委副書記(掛職)
分管招商引資、旅游、項目工程、交通建設、工業經濟、商務、經濟發展規劃、炭河古城旅游開發、能源、電力、自建房安全管理、統計、供銷、科技、優化區域發展環境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經濟發展辦公室,聯系石獅庵村。
金 ?華: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民生事務、衛健、教育、文化、民政、危房改造、殘疾人事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就業、勞動爭議調解、文物保護、廣播電視、體育、醫保、養保、未成年人保護、校車安全、敬老院管理、退役軍人事務、政務服務、12345政務服務熱線;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聯系民生事務辦公室,聯系石龍洞村。
谷??祥: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反腐敗、黨風廉政建設、村(居)務監督、中心重點工作督查;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主持派駐監察辦公室工作,聯系井沖村。
王 ?棋:黨委委員、政法委員
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公共安全、法治建設、信訪維穩、610、禁毒、公安、司法、依法行政、城管、集鎮管理、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市場監管、拆違控違、依法治砂、轄區內執法活動;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平安法治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聯系月山村、石山村。
陳 ?行: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
分管宣傳(意識形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新時代精神文明建設、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等)、分管農業、煙葉生產、鄉村振興、美麗鄉村、農機、農技、水利、農電、畜牧、林業、移民、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氣象、農村公共資源交易、林長制、河長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聯系黃材村、新橋村。
喻文科: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分管組織人事、基層黨建、機構編制、人才、老干、關協、機關干部隊伍建設、績效考核、網格管理、黨務村務公開、以黨員“三亮三比”推進“三長制”工作、構建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全市一張網”、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人民建議征集、志愿服務、“兩企三新”黨建,組織協調轄區內群團組織工作;協管招商引資、項目工程等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黨建辦公室、協管經濟發展辦公室,聯系沙坪村、炭河里村。
劉天鳳: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分管人民武裝、民兵、深化改革、文電、機要、保密、史志檔案、機關后勤、公車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協管黨建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工作。分管黨政辦公室、協管黨建辦公室,聯系寧峰村、溈濱村。
戴碧江:副鎮長
分管城鄉管理品質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創衛、路長制、生態環境保護、國土、規劃、自然資源、村鎮建設、村(居)民建房、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生態事務中心,聯系龍泉村、塅溪村。
劉為國: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選
協管農業農村工作;協助農業農村領域的安全生產、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協助聯系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聯系松溪村、涓水村。
楊俊榕: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派駐機構和本級執法力量,開展本轄區日常執法活動和聯動執法等工作。聯系青羊社區。
二、人員到線辦調整
章哲琦同志任婦聯副主席、黨政辦公室工作人員;
潘志隆同志任人大專干、黨政辦公室副主任(兼),免去黨建辦公室副主任(兼)職務;
黎聰同志任政協專干,免去黨政辦公室副主任(兼)職務,調整為應急事務中心工作人員;
高佩婷同志任團委副書記,調整為平安法治辦公室工作人員;
劉鑫紋同志任黨建辦公室副主任,免去黨政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徐可蕓同志任黨建辦公室副主任;
易偲同志任經濟發展辦公室副主任;
徐振興同志調整為黨政辦公室工作人員;
姜文偉同志調整為經濟發展辦公室工作人員;
樊小兵同志調整為經濟發展辦公室工作人員;
熊志方同志調整為民生事務辦公室工作人員;
王建華同志調整為民生事務辦公室工作人員;
洪文天同志調整為平安法治辦公室工作人員;
鄧尚志同志調整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田可可同志調整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桂芳同志調整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姜劍武同志調整為應急事務中心工作人員;
陳義斌同志調整為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人員;
劉景飛同志調整為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人員;
彭帥同志調整為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人員;
姚昔陽同志調整為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
三、聯村調整
崔坪村聯村干部調整為姜劍武同志;
月山村聯村干部調整為戴贊江同志;
新橋村聯村干部調整為劉景飛同志;
黃材村聯村干部調整為陳義斌同志;
沙坪村聯村干部調整為田賽紅同志;
炭河里村聯村干部調整為樊小兵同志;
塅溪村聯村干部調整為陳志軍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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