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4-177767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
- 公布日期:2024-10-09
- 生 效 日 期:2024-10-09
- 文 號:大政發〔2024〕16號
2024年大屯營鎮最低生活保障年審 工作實施方案
寧鄉市大屯營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2024年大屯營鎮最低生活保障年審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
《2024年大屯營鎮最低生活保障年審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鎮黨委、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寧鄉市大屯營鎮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大屯營鎮最低生活保障年審工作
實 施 方 案
為妥善做好低收入群體及鄉村振興工作,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認真貫徹執行長沙市民政局、寧鄉市民政局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開展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年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職責
2024年大屯營鎮低保年審工作鎮長彭丹為第一責任人,人大主席劉建威和民生事務辦具體負責。負責低保申請、受理、調查、評議、公示、審批、動態管理等工作,依法依規追繳相關違規發放資金,及時發放低保證,主動做好社會救助政策的宣傳、貫徹與執行。
二、工作程序
對全鎮所有當月在冊的老低保對象和新申請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結合核對信息、預警信息和公示投訴等相關情況進行分類復核與動態管理,完成家庭收入計算評估、鎮審核和審批工作。老低保對象和新申請對象都必須詳細填報《寧鄉市最低生活保障申報審批手冊》。由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安排,各村(社區)具體實施,采取“戶主申請、信息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審核審批”的工作程序,對全鎮已享受低保待遇和新申請低保的家庭進行核查。
1.申請受理。由戶主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村(社區)提出低保申請,說明申請理由,如實聲明家庭收入和財產等情況,簽署《誠信承諾及授權申明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信息核對。要強化核對信息和預警信息的運用,對預警系統定期預警的數據及時處理,同時,主動發起相關信息核對,將核對結果作為入戶調查重點內容進行核實,核對報告存入低保檔案。
3.入戶調查。鎮民生事務辦工作人員和各村(社區)聯村干部、民生事務專干、社工一起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入戶調查,全面掌握申請人家庭的財產、收入和支出情況,對申請人家庭收入進行計算和評估,重新確定保障標準。
4.民主評議。鎮組織村(社區)民主評議小組對申請人聲明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入戶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等情況進行評議。民主評議成員由鎮民生事務辦工作人員、聯村干部、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社區)黨員代表、村(居)民代表等組成。
5.審核審批。鎮民生事務辦根據信息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情況,對年審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等提出審核意見,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低保家庭成員和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情況,按程序規定及時為低保家庭辦理低保金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手續,并將審核確認結果和變更(停發)保障金的理由書面通知低保人員。增發、減發、停發低保金均應在低保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的村(居)務公開欄公示,審核完成后,報鎮人民政府審批。
6.張榜公示。鎮審核結果(第一榜)和鎮審批結果(第二榜)在各村(社區)進行張榜公示,第一榜公示5天,第二榜公示3天。
7.數據錄入。村(社區)完善相關低保申報資料,鎮民生事務辦負責報市民政局備案,將審批結果錄入全國低保信息系統,并督促各村(社區)將低保發放情況按月在村(居)務公開欄上長期公示。
三、經費保障
鎮村低保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據實在社會救助工作平臺經費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迅速召開低保審批權限下放及年審工作動員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安排相關經費,確保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嚴格工作制度。按要求堅持申請受理、信息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審核審批和資金發放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村(社區)成員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享受低保待遇的登記備案。
3.完善工作資料。根據市社會救助檔案管理要求和智慧城市建設等工作的規定,對照《長沙市社會救助管理系統》數據錄入要求,對低保檔案進行全面整理歸檔并統一保存。


寧鄉市大屯營鎮黨政辦公室 2024年8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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