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00168
- 統一登記號:
- 公開責任部門:寧鄉市大屯營鎮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12-29
- 生 效 日 期:2021-12-29
- 文 號:大發〔2021〕29號
大屯營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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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返貧,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長效機制,根據《中共湖南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委鄉振組發〔2021〕1 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和全鎮上下共同努力下,到 2020 年底,我鎮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是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各村(社區)、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大意義,樹牢底線思維,持續壓實責任,繼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鎮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大屯營鎮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歐旭東??黨委書記
第一副組長:周術林??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王曉東黨委副書記、統戰委員
副??組??長:郝德芳??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劉勛鑫??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胡智勇??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李玉梅??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副鎮長
周典范??黨委委員、政法委員
胡超群??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張倩??副鎮長
張志兵??人大副主席
成?????? 員:各線辦主任、部門(站所)負責人;駐村(社區)第一書記、工作隊員、聯村干部;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業務專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鄉村振興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由金虎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陳未巍、葉永強等同志負責具體事項。
三、常態化開展監測預警和動態管理??
(一)明確監測范圍和對象
1.監測范圍。全鎮所有農村人口。重點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收入監測方面,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 1.5 倍為底線,根據上年度我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每年進行動態調整。農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按照其履行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純收入的總和除以家庭人數計算。按照省定2021年收入監測范圍以家庭人均純收入6500元為基準線(收入基準線是確定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指標,但不是唯一標準)。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按照省鄉村振興局和省直相關行業部門確定的各類風險預警標準執行。
2.監測對象。監測對象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500元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村人口,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人口為準,與子女分戶的老人戶要綜合考慮子女贍養能力,嚴格禁止戶內成員拆戶、分戶納入)。具體分為三類:①脫貧不穩定戶。指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500元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②邊緣易致貧戶。指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500元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③突發嚴重困難戶。指年人均純收入高于6500元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重點關注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類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特困供養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家庭。堅持實事求是、應納盡納,監測對象不設規模限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認定。所有監測對象都是幫扶對象,都要通過幫扶消除返貧致貧風險。
(二)規范監測方式和程序
1.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三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一是農戶自主申報。村民可向當地村(社區)申報,或通過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手機 APP、“12317”咨詢服務熱線電話等渠道進行申報,還可由他人代為申報。二是干部走訪排查。依靠鎮村干部、駐村干部等,進行全覆蓋排查。各村(社區)每年開展集中排查不少于兩次。三是部門篩查預警。市鄉村振興局與各行業部門通過信息共享、比對、篩查等途徑健全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鎮村核實。各行業部門對其推送的本部門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同時,拓展社會監督發現渠道,及時掌握分析網絡平臺、媒體反映、信訪舉報等信息并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處理,符合監測要求的要及時納入監測。
2.識別程序。系統中原有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要重新核定,對符合條件的再標注為監測對象。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以下認定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請。農戶家庭存在返貧或致貧風險的,可自行向村(社區)提出納入監測對象申請,簽署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財產等信息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個人申請及承諾授權書》(附件 1);對于通過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發現的,由村(社區)干部或駐村工作隊入戶指導農戶向村(社區)提出,并填寫附件 1。對原系統中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有返貧致貧風險重新標注為三類監測對象的,也須填寫附件1,授權有關部門依法查詢家庭財產等信息。同時提供家庭成員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并填寫《家庭成員信息表》(附件2)備查。
第二步:入戶核實。對提出申請并簽署委托書的農戶,村(社區)每月18日前組織人員入戶調查核實,入戶調查核實組由鎮村干部、駐村干部組成,每組不少于 2 人,通過詢問、查看、計算、核實等方式,充分了解農戶家庭成員、收入財產、生產經營狀況,采集農戶相關信息。農戶應當如實說明家庭情況,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信。入戶調查核實時,由調查人員填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附件 3)。
第三步:村(社區)評議公示。每月26日前完成村級評議公示。由駐村或聯村干部、 村(社區)“兩委”成員、申請農戶所在村(社區)小組的黨員代表及組長組成評議組,召開評議會議。根據入戶調查核實情況,對照監測對象納入條件逐戶評議,并進行票決。對評議會確定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由村(社區)在群眾集中地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調查核實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填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識別審批表》(附件4),并形成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填寫《村擬納入監測戶匯總表》(附件5)報鎮鄉村振興辦。??
第四步:鄉鎮(街道)審核。鎮鄉村振興辦對村級上報的擬定監測對象入戶調查情況和村級評議情況進行審核,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時在《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識別審批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形成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填寫《鄉鎮(街道)擬納入監測戶匯總表》(附件6),每月28日前將審批表和匯總表一起報市鄉村振興局。
第五步:市級比對審定。每月30日前,市鄉村振興局牽頭,聯合市公安局、市市監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金融事務中心等部門對擬定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確定監測對象正式名單,在《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識別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將意見反饋至鎮鄉村振興辦,并將監測戶信息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三)標注風險消除的標準和程序
1.風險消除標準。以下風險全部達標、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①根據返貧致貧風險采取的針對性幫扶措施有效落實;②“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③收入持續穩定;④大額剛性支出穩定解決。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風險穩定消除后再履行相應程序。對整戶無勞動能力的,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暫不標注“風險消除”;對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的監測對象,不得標注“風險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標注為“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
2.風險消除程序。對達到風險消除標準的農戶,原則上按以下程序認定標注。??
第一步:村(社區)提出名單。由村(社區)“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平時跟蹤掌握以及監測幫扶聯系人反饋的情況,對本村(社區)監測對象逐戶研判,在排除存在喪失勞動能力、風險穩定消除較弱、存在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等情況的監測對象后,提出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名單。
第二步:入戶核實。每月18日前,鎮鄉村振興辦組織人員對村(社區)提出的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名單進行入戶核實,入戶調查核實組由鎮村干部、駐村干部組成,每組不少于2人,對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情況進行核實,填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表》(附件7)、《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附件8),核實組成員與監測對象分別在表上簽字。
第三步:村(社區)民主評議。每月26日前完成村級評議公示。由駐村或聯村干部、 村(社區)“兩委”成員、申請農戶所在村民小組的黨員代表召開評議會議。參會人員對照風險消除標準,對幫扶成效情況,逐戶開展評議,并在會議記錄本上簽字。將評議通過的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附件7),在村內群眾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村(居)“兩委”負責組織調查核實。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和雖有異議但調查核實符合風險消除標準的,填寫附件8,并形成擬消除風險對象名單,填寫《村監測戶擬消除風險戶匯總表》上報鎮鄉村振興辦。??
第四步:鄉鎮(街道)審核。鎮鄉村振興辦組織對擬消除風險對象風險消除情況進行審核(必要時,組織實地核驗),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時在《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形成擬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復核名單,填寫《鄉鎮(街道)擬消除風險戶匯總表》(附件10),每月28日前將審批表和匯總表一起報市鄉村振興局。
第五步:縣級審定。每月30日前,市鄉村振興局牽頭,聯合市衛健局、市醫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單位會商研判,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擬消除風險名單進行審定。其中,對特困供養、低保和存在多種風險的監測對象重點審查。在此基礎上,確定消除風險監測對象正式名單,在《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風險消除評估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將意見反饋至鎮鄉村振興辦,并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標識“風險消除”。
- 加強動態管理。堅持“有進有出、動態管理”原則,常態化開展監測對象識別、人口自然增減、落實和跟蹤幫扶措施、成效及風險消除,做到“應納盡納、應扶盡扶、應消盡消”。每季度至少集中開展一次幫扶效果評估,鎮村兩級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員、監測幫扶聯系人要在納入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一頭一尾”兩個環節做好基礎信息采集和系統錄入,平時注意及時更新數據。 四、實施精準幫扶??(一)強化政策支持。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使用行業政策、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要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因人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1.產業幫扶。對因缺乏產業或產業失敗納入的監測對象,繼續通過安排產業幫扶資金、提供扶貧小額信貸、組織生產經營技能培訓等,參與當地農業產業和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動員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創業致富帶頭人通過建立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產業增收。對因自然災害、市場因素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引導支持其參加農業保險,加大農資供應力度,組織開展產銷對接,有針對性地實施消費幫扶,解決生產發展和產品積壓等難題。??2.就業幫扶。對因就業不穩納入的監測對象,持續推進省際、省內勞務協作,加大勞務對接和穩崗服務力度,確保外出務工監測對象穩定就業;對監測對象跨區域跨縣就業的,給予一次性交通補助。對吸納當地監測對象穩定就業的企業、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等政策。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優先聘用監測對象務工,加大監測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力度,落實培訓補貼;新增鄉村公益崗位,優先安排監測對象上崗。??3.健康幫扶。對因病納入的監測對象,按照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鄉村振興局等7部門《關于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落實幫扶措施,確保監測對象不因病返貧致貧。 4.教育幫扶。對因學納入的監測對象,家庭子女納入控輟保學重點監測范圍,持續開展“三幫一”勸返復學行動,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的監測對象家庭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參照脫貧攻堅期內建檔立卡家庭教育幫扶政策,將監測對象家庭學生納入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圍,全面落實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階段幫扶資助政策。對就讀職業(技工)學校的監測對象,全面給予“雨露計劃”補助。5.綜合保障。對因無勞力納入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醫保、養老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應保盡保、應助盡助。對因殘、因災、因意外事故等情況納入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殘疾人、災害救助、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對按規定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后暫時無法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通過防貧綜合保障和各類救助幫扶基金或社會幫扶措施予以解決。??6.住房安全保障。對因住房安全出現問題納入的監測對象,通過農村危房改造、修繕加固閑置房屋等多種途徑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確保監測對象住房安全。??7.飲水安全保障。對因飲水安全出現問題納入的監測對象,通過建立健全飲水安全設施運行長效機制,及時解決季節性缺水問題,及時維修更換管道,落實應急供水預案,確保監測對象飲水安全。??8.扶志扶智。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選樹推廣自強不息、穩定增收致富典型,對表現優秀的監測對象,給予表彰獎勵,不斷激發監測對象勤勞致富的內生動力。 (三)結對監測幫扶。從市級后盾單位、鄉鎮干部、駐村工作隊中選擇有幫扶能力的干部作為監測幫扶聯系人,對所有監測對象戶開展結對幫扶。監測幫扶聯系人負責走訪了解監測對象家庭情況、制定落實幫扶措施、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困難。監測對象風險不消除,幫扶責任不脫鉤。??(四)加強社會幫扶。創新幫扶手段,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測幫扶。充分發揮社會幫扶資金優勢,主動覆蓋財政資金幫扶“盲區”。繼續發揮中國社會扶貧網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對接滿足監測對象的有效需求。組織引導民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精準對接監測對象實施消費幫扶、產業幫扶和就業幫扶。 五、加強組織保障(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擺到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按照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五級書記一起抓的工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幫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返貧。 (二)加強統籌協調。鎮鄉村振興辦要及時將“三類人員”納入監測對象,組織各脫貧指標牽頭部門及時補短,各村(社區)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嚴格評估考核。把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重要內容,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推進不力的予以通報,對影響完成全鎮脫貧攻堅任務的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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