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寧鄉市東湖塘鎮人民政府印發《東湖塘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讀:寧鄉市東湖塘鎮人民政府印發《東湖塘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通知》的出臺背景及依據
(一)出臺背景
嚴重精神障礙是指精神疾病癥狀嚴重,導致患者社會適應等功能嚴重損害、對自身健康狀況或者客觀現實不能完整認識,或者不能處理自身事務的精神障礙。為進一步做好精神障礙患者管理項目工作,推進精神衛生防治工作深入開展,完善東湖塘鎮精神障礙防治網絡體系,提高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減少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通知》。
(二)出臺依據
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
二、目標任務
通過政府領導、部門負責、家庭監管、社會參與,堅持預防、治療和康復相結合,減少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的發生。
三、主要內容
(一)完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
東湖塘鎮建立由政法、衛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領導小組。管理領導小組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及平臺,明確聯絡員及聯系方式,加強信息交流。每季度開展1次工作例會,及時對精神衛生重大事項和精神障礙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反映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部署。在村/社區建立由支部書記、衛計專干、村醫、網格員、民警、助殘員、患者家屬、鄰居、志愿者等組成的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實行網格化分片包干,對轄區內患者動態信息及時通報,協同隨訪,出現突發事件苗頭迅速應對,共同研究協助患者及其家屬解決治療及生活中的難題。
(二)規范信息管理與質控
加強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管理工作,通過信息系統實現醫院患者診療信息與社區居家患者隨訪管理信息的互聯互通,加強對患者的動態管理和應急處置。
(三)加強患者服務管理
1.東湖塘鎮衛生院配合政法、公安等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成員單位定期開展患者篩查。
每季度與村(居)民委員會聯系,了解轄區常住人口中重點人群的情況,參考精神行為異常識別清單,開展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篩查。對篩查出的疑似患者,報送至縣級精防機構進行診斷復核。
2.登記報告與建檔
東湖塘鎮衛生院接收由上級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轉來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報告卡應在5個工作日內核實,對轄區患者及時建立或補充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含個人基本信息表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個人信息補充表),10個工作日內錄入信息系統。對于住址不明確或有誤的患者,5個工作日內聯系轄區派出所民警協助查找,仍無法明確住址者將信息轉至縣級精防機構。對于轄區篩查確診患者,東湖塘鎮衛生院應當及時建立或補充居民個人健康檔案,10個工作日內錄入信息系統。
3.隨訪管理及指導
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工作相結合,由東湖塘鎮衛生院經過培訓的精防人員按照《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規范(2018年版)》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要求,對同意參加社區管理的患者開展隨訪服務。
4.應急醫療處置
東湖塘鎮衛生院精防人員發現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危險的疑似或確診精神障礙患者,應立即進行應急醫療處置。對病情復發、有抗精神病藥相關的急性或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和軀體疾病的精神障礙患者,及時到寧鄉精神病醫院或東湖塘鎮衛生院進行應急醫療處置。
四、督導考核
建立項目逐級督導考核制度,綜治由上級部門考核。衛生院加強村(社區)醫生工作督導和考核及時將考核與督導結果進行反饋或通報,作為同級綜治考核的重要參考,并作為下一年度項目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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