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計算標準
領取對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
辦理辦法:
1.退休人員:
-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通過政務系統“身后一件事”提交申請資料;
-手機“智慧寧鄉”APP的“身后一件事”模塊提交申請資料;
-手機“智慧人社”APP的“遺屬待遇申領”模塊進行申報。
2.在職人員:
-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通過政務系統“身后一件事”提交申請資料;
-手機“智慧寧鄉”APP的“身后一件事”模塊提交申請資料(限寧鄉戶籍);
-攜帶死者身份證、社???、死亡證明等到市民之家窗口辦理(非寧鄉戶籍)。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將按申報順序逐一辦理,目前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暫未公布,2025年身故的退休人員暫未調整養老金待遇,社保經辦機構將在政策公布后主動進行補調補發,請遺屬領完遺屬待遇后切勿注銷領待銀行卡,務必保留待遇領取銀行卡的有效性,避免因賬戶注銷影響后續資金到賬。遺屬待遇發放標準
1?計算標準
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算標準
(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死亡的,標準為:3475元)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死亡的,標準為:3739元)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死亡的,標準為:3942元)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死亡的,標準為:4104元)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死亡的,標準為:4270元)
2?喪葬費發放標準
死亡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3475*2=6950元)(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739*2=7478元)(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942*2=7884元)(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104*2=8208元)(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4270*2=8540元)(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撫恤金發放標準
在職人員:
根據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
①、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且遺屬待遇不得超過其個人繳費之和(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計入個人賬戶部分計算);
②、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
③、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
④、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
⑤、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退休人員:
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遺屬待遇=喪葬費+撫恤費
4?溫馨提示
以上所述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限計算到月。若多繳一個月,發放月數增加1/12個月,依此類推。
例:某人繳費20年1個月,則其撫恤金發放月數為14.08月(9+5+1/12);領取了15年6個月的養老金,則其撫恤金減少月數為15.50月(15+6/12),實際撫恤金發放月數為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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