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長沙市各類宴席、企業年會、旅游團餐等集體聚餐活動的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群體性聚餐活動中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近日,長沙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長沙市各類宴席、企業年會、旅游團餐等集體聚餐活動的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群體性聚餐活動中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提前報備餐飲服務經營者在承辦集體聚餐活動時應嚴格落實《長沙市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提前5個自然日通過“長沙市場監管”微信小程序完成集體聚餐信息報備,報備信息應包含:聚餐時間、聚餐事由、就餐人數、供餐方式和聚餐菜譜等有關內容。
二、嚴禁超接待能力接單餐飲服務經營者在承辦集體聚餐活動時,應根據食品經營許可范圍和自身加工能力決定供應食品的品種、數量和顧客接待量,嚴禁超接待能力承接訂單。
三、加強從業人員管理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凡發現從業人員出現發熱、腹瀉、咽部炎癥等病癥及皮膚有傷口或感染的,應立即調離當前工作崗位。
四、加強原料管理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原料(含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管理。
貯存過程中確保溫度、濕度符合要求,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防止食品腐敗變質、交叉污染。
及時清理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超過保質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特別注意濕米粉的保質期和貯存條件以及木耳、銀耳的泡發時間,預防因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
五、加強過程管控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食品加工制作過程控制。冷凍食品(含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在加工制作前宜采取冷藏解凍或冷水解凍的方式徹底解凍,并盡快食用。需要燒熟煮透的食品,在加工制作時食品的中心溫度應達到70°C以上。
六、加強環境、工用具管理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加工制作區域及工用具區分使用的管理。
在加工制作生食類(如生魚片、生腌海鮮等)、冷食類(如醬鹵肉冷盤、涼拌木耳等)、裱花蛋糕等食品時,應嚴格在專間或專用操作區內使用專用的工用具加工制作。
做好加工場所的環境衛生和工用具的清潔消毒。
工用具標識明顯,并嚴格區分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七、加強環境、工用具管理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食品留樣制度的管理。集體聚餐活動中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須留樣,且留樣量不少于125克,做好留樣記錄,使用專用冷藏設備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
八、加強應急管理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在承辦集體聚餐活動過程中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行政部門報告,并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調查處置。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